江苏岔河镇村居环境集中整治工程施工公告
项目详情
岔河镇村居环境集中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岔河镇村居环境集中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洪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洪泽区“千万工程”乡村振兴农村农业示范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洪发改投资复[2024]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洪泽区岔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 淮安市洪泽国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岔河镇村居环境集中整治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岔河镇村居环境集中整治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岔河镇
2.3 建设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技术资料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48.3㎡,其中1#综合服务用房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177.3㎡、2#骨灰堂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171㎡,包括墓穴、停车位、室外排水、道路、消防等。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666.58211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技术资料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 10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如投标人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近2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近1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1 年为准)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6年5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2)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资格评审标准: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7 月 14 日 2026 年 7 月 24 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 7 月 27 日0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8.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
联系人:孙丹丹,
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
联系人:何银平,
联系电话: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5380802178联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淮安市洪泽国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中润武夷国际广场1号楼14层
联 系 人:潘先生1895231122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北京路小区东门院内
联 系 人:严冬 电话:18352317100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淮安市洪泽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7-87288781
10.3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并电话告知
123208004694877179
E320800033700737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岔河镇村居环境集中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洪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洪泽区“千万工程”乡村振兴农村农业示范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洪发改投资复[2024]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洪泽区岔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 淮安市洪泽国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岔河镇村居环境集中整治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岔河镇村居环境集中整治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岔河镇
2.3 建设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技术资料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48.3㎡,其中1#综合服务用房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177.3㎡、2#骨灰堂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171㎡,包括墓穴、停车位、室外排水、道路、消防等。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666.58211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技术资料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 10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如投标人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近2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近1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1 年为准)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6年5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2)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资格评审标准:
|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投标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
| 2.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
| 3.资质等级 | 具备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
| 4.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6年5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合同、养老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原件的扫描件) |
| 5.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详见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中的“承诺书”格式,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书”位置): |
| 6.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 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6年5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或意外伤害保险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 7.其他禁止性情形 |
|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未见联合体字样即可) |
|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要求 |
| 2.2.3 | 响应性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详见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中的“承诺书”格式,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书”位置)。 |
| 综合单价分析表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须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5/50000/50000/50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5/50000/50000/5000分,每偏低1%扣0.65/50000/50000/5000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 100 分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7 月 14 日 2026 年 7 月 24 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 7 月 27 日0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8.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
联系人:孙丹丹,
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
联系人:何银平,
联系电话: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5380802178联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淮安市洪泽国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中润武夷国际广场1号楼14层
联 系 人:潘先生1895231122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北京路小区东门院内
联 系 人:严冬 电话:18352317100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淮安市洪泽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7-87288781
10.3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并电话告知
123208004694877179
E320800033700737000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