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工程学院北区13#学生宿舍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南京工程学院北区13#学生宿舍监理服务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E3200000001000336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工程学院北区13#学生宿舍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社会发[2024]14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通过争取省财政专项补助、政府专项债券、学校自筹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南京工程学院北区13#学生宿舍监理服务。
2.2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南京工程学院内。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建1栋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11787.21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面积,主要功能为学生宿舍。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管网及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5.1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南京工程学院北区13#学生宿舍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2.7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施工过程驻场监理服务期458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证书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在建工程上不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2023年7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以来,总监在本投标人单位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监理费≥9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除外)。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省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和单项合同监理费以监理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或公示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因提供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4.2其他:①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履约评价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https://www.jspwc.com/JSGJZX_XMZX_LYPJ。
(1)投标人在2023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2)投标人在2024年度与2025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在2024年度与2025年度,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中未标注区分缺陷责任期年度履约评价和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的,均视为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投标人在2025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缺陷责任期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③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承诺函1、2、3、4,并按要求签字盖章,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A.评审因素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岗位要求,并非所学专业。评分标准中的专业是指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B.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证书(注册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均以江苏省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资料为准。
C.以上所有监理人员(包括总监)不得重复多岗位得分,参与评分的人员数量均以本项目评标办法中要求的人员数量为准,同一岗位多于要求的人员不另行加分。所有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在变更或换证期间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接受证明,否则不得分。同一人的职称证书不得重复得分。
D.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资料为准。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E.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资格条件中总监工程业绩合同建筑面积大的优先;总监业绩合同建筑面积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17时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49.77.204.17:10800/tpbidder)。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请各投标人务必使用最新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为:
江苏省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版8.0):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free.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74&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8.2请各投标人务必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s://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8.3本次招标采用江苏省“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形式进行开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https://49.77.204.17:10800/BidOpening。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国际路199-1号A座8楼
联系人:束宜虹
电话:025-85500298
传真:/
邮编:210022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51868909
10.3异议渠道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到江苏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49.77.204.17:10800/tpbidder)的“异议”模块中进行提交。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附件1:招标公告.pdf
12320000466008442Y-1
E3200000001000336002001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E3200000001000336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工程学院北区13#学生宿舍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社会发[2024]14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通过争取省财政专项补助、政府专项债券、学校自筹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南京工程学院北区13#学生宿舍监理服务。
2.2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南京工程学院内。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建1栋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11787.21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面积,主要功能为学生宿舍。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管网及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5.1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南京工程学院北区13#学生宿舍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2.7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施工过程驻场监理服务期458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证书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在建工程上不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2023年7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以来,总监在本投标人单位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监理费≥9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除外)。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省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和单项合同监理费以监理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或公示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因提供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4.2其他:①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履约评价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https://www.jspwc.com/JSGJZX_XMZX_LYPJ。
(1)投标人在2023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2)投标人在2024年度与2025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在2024年度与2025年度,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中未标注区分缺陷责任期年度履约评价和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的,均视为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投标人在2025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缺陷责任期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③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承诺函1、2、3、4,并按要求签字盖章,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投标报价 |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江苏省“不见面”交易系统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满分38分。 | 38 |
| 监理方案 | 质量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 5 |
| 进度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 5 |
| 投资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 4 |
| 安全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 4 |
| 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 4 |
| 针对本项目特点、难点和重点制定的措施针对性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体可行。 | 2 |
|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总监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年限≥5年,得4分;3年≤执业年限<5年,得2分;否则不得分。(执业年限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计算为准)。上述得分>0的人员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得1分,否则不得分。 | 6 |
| 工民建类(含结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 | 工民建类(含结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所学专业为工民建类(或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建筑结构、结构工程类)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得2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2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加1分。 | 4 |
| 电气类专业监理工程师 | 电气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所学专业为电气类(或电气技术、建筑电气等)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得2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 | 3 |
| 给排水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 | 给排水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所学专业为给排水工程类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得2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 | 3 |
| 暖通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 | 暖通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所学专业为暖通工程类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得2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 | 3 |
| 安全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1人,如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 | 3 |
| 工程造价人员 | 工程造价人员2名(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各1名),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得2分/人。(造价师专业类别以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类别为准,因旧版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无专业类别的,以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系统网站查询报考专业为准) | 4 |
| 上述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4月-2026年6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如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的原因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事业单位和现役军人须提供人事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该人员不得分。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 现场配备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激光测距仪、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仪器、测厚仪、游标卡尺、卷尺、电脑的得8分,少一样扣1分,扣完为止。(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为准,否则不得分。 | 8 |
| 企业业绩 | 监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4分):自2023年7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以来,监理企业监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监理费≥9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除外),得4分。 | 4 |
B.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证书(注册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均以江苏省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资料为准。
C.以上所有监理人员(包括总监)不得重复多岗位得分,参与评分的人员数量均以本项目评标办法中要求的人员数量为准,同一岗位多于要求的人员不另行加分。所有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在变更或换证期间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接受证明,否则不得分。同一人的职称证书不得重复得分。
D.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资料为准。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E.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资格条件中总监工程业绩合同建筑面积大的优先;总监业绩合同建筑面积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17时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49.77.204.17:10800/tpbidder)。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请各投标人务必使用最新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为:
江苏省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版8.0):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free.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74&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8.2请各投标人务必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s://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8.3本次招标采用江苏省“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形式进行开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https://49.77.204.17:10800/BidOpening。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国际路199-1号A座8楼
联系人:束宜虹
电话:025-85500298
传真:/
邮编:210022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51868909
10.3异议渠道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到江苏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49.77.204.17:10800/tpbidder)的“异议”模块中进行提交。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附件1:招标公告.pdf
12320000466008442Y-1
E3200000001000336002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