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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国银行雄安文华支行装修项目-装修工程及消防分包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名称: 中国银行雄安文华支行装修项目-装修工程及消防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所属行业: 建筑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所属地区: 雄安新区-雄安新区
招标内容:

中国银行雄安文华支行装修项目-装修工程及消防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银行雄安文华支行装修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银行河北雄安分行择优选取一家投标人,为雄安文华支行装修工程及消防工程进行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中标人数量:1家。工期:45天。质量标准:执行《中国银行网点形象设计规范V5.0》标准,上述规范未提及的参照国家规定相关标准执行。最高投标限价:1655900元(其中:雄安文华支行装修工程最高限价1460600元,雄安文华支行消防工程最高限价195300元,超出以上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2招标范围:中国银行河北雄安分行择优选取一家投标人,为雄安文华支行装修工程及消防工程进行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土建装修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工程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拟派土建装修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已缴纳养老保险人员,且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消防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已缴纳养老保险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消防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配置专门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兼任。4.装修投标人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以业绩证明文件签署时间为准)须具有银行网点装修施工项目案例;消防投标人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以业绩证明文件签署时间为准)须具有银行网点消防工程项目案例,需提供成功案例证明材料。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4.项目分包:□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6.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同,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7.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反规定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反规定记录行为。重大违法违反规定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8.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划分标段,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11.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标;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12.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13.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人若接触招标人数据、招标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15至2026-07-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鹿泉区科瀛智创谷25号楼)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一)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前往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并关注以下事项:1.请有意愿参与采购工作的投标人尽早在“中银智采”完成注册工作,并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日1个工作日前完成注册。注册方式详见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最新动态”中的“投标人注册登录操作手册”。2.在“中银智采”系统中提交材料不能代表注册成功,中国银行将对投标人提交材料进行注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才注册成功。请投标人于提交材料当日晚些时间或第2日进行注册审核情况查询,实时关注注册审核结果,以免影响使用。未注册成功的投标人无法参与中国银行采购项目。3.如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截止当日(工作日)注册,请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申请加急审核,并关注注册材料审核结果。因投标人提交材料质量等原因,无法保证投标人注册审核通过,所造成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注册成功的投标人请登录注册账号后并于中银智采平台的“工作台-操作手册”处下载“投标人投标业务操作手册”或下载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中的附件。
(二)发售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1.发售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1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出 售: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须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395512459@qq.com邮箱,审核通过后将报名资料邮寄至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鹿泉区科瀛智创谷25号楼),收件人李女士(15511329476):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联合体协议书(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4)中银智采平台注册成功证明材料(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三)投标人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6593459/010-66595932/010-66593484,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其他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不提供技术支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07 09:00 ,地点为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一多功能厅(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科瀛智创谷25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zbtbfwpt/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络(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一、踏勘踏勘时间:2026年7月28日10:00踏勘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12-5557071/18931842730踏勘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文华中路55、57、59号
二、举报方式: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检部门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举报电话:0312-5557085举报邮箱:jwbgsxa_he@bank-of-china.com信函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罗萨大街149号中国银行
三、其他: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至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院(石家庄市鹿泉区科瀛智创谷25号) 受理单位: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理单位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系人: 李梦珂 0311-83662236、1551132947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
电话:0312-5557085
电子邮箱:jwbgsxa_he@bank-of-china.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容城县罗萨大街149号 地址: 石家庄市鹿泉区科瀛智创谷25号楼
邮编: 0717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张经理
项目负责人: 李梦珂
电话: 0312-5557021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3662236、1551132947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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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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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3955124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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