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鼓路(南段)单向交通组织工程(三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350211]XMYP[CS]2026001-2
二、项目名称:石鼓路(南段)单向交通组织工程(三次)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岭下西路260号901单元 902单元 | 2,439,988.00元 | 99.1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工程类(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石鼓路(南段)单向交通组织工程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 以开工令通知的开工之日起174日历日内完工并通过采购人竣工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 项 | 杨卓生 | 闽1352005200700691 | 2,439,988.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忠俊 |
| 评审专家: | 苏锡亮 、 温华源 、 刘劲 、 罗小春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本项目的收费标准如下:(0,100]万元,1%;(100,500]万元,0.7%。 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4、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两岸金融中心支行;开户名:厦门市沅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账号:42607918519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石鼓路(南段)单向交通组织工程(二次):1.807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石鼓路82号
联系方式:0592-6686719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厦门市沅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月美嘉园39号
联系方式:0592-6205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yp-sy
电话:0592-6205320
厦门市沅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4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