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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教学楼建设工程公告

项目详情





[0]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教学楼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3010380001286 项目名称 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教学楼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 E3203010380001286001001 标段名称 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教学楼建设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7月1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8月4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教学楼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教学楼建设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0301038000128600100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教学楼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丰县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教学楼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 (丰经发许可【2026 】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 ,招标人为 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教学楼建设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筑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教学楼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 丰县南二环北、支农路西、刘李庄南,位于实验小学第一分校东北角。
2.3 建设内容: 本项目计划在实验小学第一分校东北角新建1栋4F框架结构教学楼,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110平方米,建筑高度16.2米。配套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消防、绿化等附属工程。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新建1栋4F框架结构教学楼,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110平方米,建筑高度16.2米。配套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消防绿化等附属工程。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1024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土建、雨污水、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消防、景观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 18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 : )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https://49.77.204.17:7086/jsztk/#/login?redirect=%2F)”(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注:①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江苏”网站公示。
②信用报告需在“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
③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89200092、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https://zhzj.jsszfhcxjst.jiangsu.gov.cn:40278/gcszh/SzjsWorkQY/normal/enterprise/index)”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4)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除共同投标协议外),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5%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00 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4 日至 2026 年 8 月 4 日 9 时 3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丰县向阳中路12号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138153668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筑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7-8层
联系人:史婷婷
电话:13365285979
项目负责人:史婷婷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联系电话:0516-89269810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应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异议联系人(招标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3815366862 ;异议联系人(代理机构):史婷婷,
联系电话:13365285979。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教学楼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教学楼建设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0301038000128600100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教学楼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丰县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教学楼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 (丰经发许可【2026 】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 ,招标人为 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教学楼建设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筑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教学楼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 丰县南二环北、支农路西、刘李庄南,位于实验小学第一分校东北角。
2.3 建设内容: 本项目计划在实验小学第一分校东北角新建1栋4F框架结构教学楼,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110平方米,建筑高度16.2米。配套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消防、绿化等附属工程。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新建1栋4F框架结构教学楼,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110平方米,建筑高度16.2米。配套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消防绿化等附属工程。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1024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土建、雨污水、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消防、景观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 18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 : )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https://49.77.204.17:7086/jsztk/#/login?redirect=%2F)”(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注:①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江苏”网站公示。
②信用报告需在“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
③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89200092、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https://zhzj.jsszfhcxjst.jiangsu.gov.cn:40278/gcszh/SzjsWorkQY/normal/enterprise/index)”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4)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除共同投标协议外),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5%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00 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4 日至 2026 年 8 月 4 日 9 时 3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丰县向阳中路12号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138153668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筑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7-8层
联系人:史婷婷
电话:13365285979
项目负责人:史婷婷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联系电话:0516-89269810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应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异议联系人(招标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3815366862 ;异议联系人(代理机构):史婷婷,
联系电话:13365285979。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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