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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排装备产业有限公司库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北京北排装备产业有限公司库房维修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北排装备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100%。本招标项目北京北排装备产业有限公司库房维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名称:北京北排装备产业有限公司
2.2工程名称:北京北排装备产业有限公司库房维修项目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3.1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3.2出资比例:100%
2.3.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建设规模:800平方米库房维修。合同估算价:124.768643 (万元)
2.5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1号清河再生水厂
2.6招标范围:包含门吊轨道基础、货架基础、卫生间及值班室维修及修缮、砌筑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自控工程、机械设备的采购。
2.7计划工期
定额工期:90日历天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3 月 2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5 月 31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2.8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2.9其他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 达标
2.10本项目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11偏离
R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
偏差调整方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指 2024 年1月1日起至2024 年12月31日止。
(3)业绩要求:具有单个100万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或建筑维修工程合同或建筑改造工程合同业绩。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含)止。
(4)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
(5)其他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R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投标;
(5)其他: /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信誉要求:
3.3.1 信用标评审
本次招标是否采用信用标评审
R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北京排水集团行为信用评价
□采用投标人市场行为信用评价
□采用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
3.3.2 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式
□采用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性惩戒
R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
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采集相关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约定。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失信被执行次数应按联合体各成员失信被执行条数合计计算。
3.3.3 其他信誉要求

(1)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次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R本次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截图,加盖公章】
诉讼及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次评审。包括:
R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分包(或承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其他要求: /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2023 年 1 月 1日起至 投标截止日(含)。
(2)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次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R本次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本工程所指的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仅限于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已经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其他要求: /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 2023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含)。
(3)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情况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是指因发生各类事故(亡人、火灾、挖断管线)或施工扬尘不达标且情节严重,被北京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的企业。
本工程是否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取惩戒:
□不采取。
R采取。【须提供《投标人是否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的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限制性惩戒。
R否决性惩戒。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无法获得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采取惩戒。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被依法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的,联合体视为被警示的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4)其他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项目中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②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项目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③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中;
④投标截止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上述“①、②、③”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的情形。
投标人是否存在上述“①、②、③”情形以招标人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投标人是否存在上述“④”情形以投标人出具的《投标人信誉信用承诺书》(格式)为准。
3.4分包
R不允许
□允许,针对分包工程工作内容、分包工作金额以及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等方面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于2026年1月21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 如在注册和获取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首页右侧在线客服或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51378201。
4.3 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5.3开标时间:2026年2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2305会议室。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无法递交或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为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北排装备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
招标代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联系人:李茂/刘旋飞/王岩/于广洋/高晗
电 话:010-83923372/3357(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电子邮件:limao1@sinochem.com/liuxuanfei@sinochem.com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