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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排水集团职工食堂餐食加工服务(包二)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北京排水集团职工食堂餐食加工服务(包二)(项目编号:BJPS-2026-JT-TP-BG-0047)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北京排水集团职工食堂餐食加工服务(包二)
1.2采购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排水集团采购部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北京排水集团所属7家分、子公司(包括第一管网分公司、第三管网分公司、坝河流域分公司、清河流域分公司、技术服务中心、北排装备公司和北排京津冀公司),拟采购职工食堂餐食加工服务(包二)。框架形式为:集团框架协议+采购单位年度采购合同+任务单,框架协议期限为1095个日历日,实际采购职工食堂加工承揽餐饮服务时,在固定单价合同项下,以任务单的形式确定具体采购量和合同未尽事宜。
供应商承诺:符合采购人(甲方)内部管理要求前提下,采购人(甲方)所属各级子企业需向成交供应商(乙方)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标的物的,由采购人(甲方)所属各级子企业与成交供应商(乙方)协商,双方基于本项目框架协议订立具体合同。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北京排水集团所属7家分、子公司(包括第一管网分公司、第三管网分公司、坝河流域分公司、清河流域分公司、技术服务中心、北排装备公司和北排京津冀公司),拟采购职工食堂餐食加工服务(包二)。
2.2服务期限:
(1)服务起始时间以任务单标明时间为准。
(2)合同签订后3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乙方)联系采购人(甲方)确定人员配备方案。
(3)确定人员配备方案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服务人员配置名单(包括姓名、工种、身份证号、从业证书、健康证,证件复印件与人员保持一致)。任务单下达后,成交供应商(乙方)根据任务单内容安排服务人员到位。
2.3预计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点:

序号
食堂名称
具体地址
1
管一白塔寺
西城区阜成门大街166号
2
管一东便门
建国门南大街临11号
3
管一双营
丰台区玉泉营桥北公交站东侧
4
管一夕照寺
东城区广渠门南小街5号
5
管一新基点
东西城区域,具体地点待定
6
管三清河基点
海淀区永泰庄北里11号1幢
7
管三上地基点
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三街1号楼3层
8
管三半截塔基点
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南
9
管三柳林基点
海淀区温阳路117号朋博产业园
10
管三四季青基点
海淀区四季青镇柴家坟78号
11
管三知春路食堂
海淀区知春路桥西南角
12
坝河酒仙桥食堂
朝阳区东风乡将台洼52号
13
坝河北小河食堂
朝阳区辛店路甲26号
14
坝河高安屯食堂
朝阳区金榆路高安屯北街高安屯再生的水厂
15
坝河东坝基点食堂
朝阳区单店西路2号院
16
清河清河厂
海淀区永泰庄北里11号1幢
17
清河清河二厂
朝阳区沈家村北85号
18
清河五里坨厂
石景山区双峪路石广路辅路100米
19
技术服务中心
朝阳区高碑店乡小郊亭甲1号
20
北排装备太阳宫食堂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52号太阳宫雨水泵站
21
北排京津冀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街道辛店路26号

*特别提示:以上实施地点仅为根据目前现状预估,实际实施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目前预估的实施地点,实施地点会因生产实际情况等因素增加或减少。
2.4通用技术要求或专业技术要求: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2024年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发票类型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1.3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含),累计具有2000万元(含)以上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业绩。
3.1.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响应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2)响应截止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上述“
(1)”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近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4)未被列入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食品安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不存在因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5月15日17时至2026年5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1.1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须首先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完成注册、申办CA数字证书(单位CA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的个人CA数字证书),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申办方法及流程详见北京排水集团官网(https://www.bdc.cn/)采购招标板块“结果公示/重要通知”栏“重要通知”的“《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及申办CA数字证书须知》”。
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本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及密码、单位数字认证证书及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认证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1.2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须通过公司账户将购买采购文件转账(或电汇)至我公司账户,并请在汇款凭证的备注(或摘要)中注明“(0047)标书费”。如备注未标注或标注错误,或付款单位为非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导致无法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1.3购买采购文件汇款证明(须加盖公章)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报名投标”中“标书购买”的“缴纳凭证”,并立即电话010-87905421(采购文件售卖电话)通知审核员,经审核后,供应商可登录下载采购文件。
4.1.4供应商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投标报名”栏目中“标书购买”处,用单位数字认证证书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号:8110701013103052951。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5日9时30分。
5.2本项目将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远程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法如下: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在2026年5月25日8时00分至2026年5月25日9时30分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远程电子签到;
(3)供应商应在2026年5月25日9时30分至2026年5月25日10时30分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对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特别说明:供应商未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非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编制的,或未在5.2第
(2)款规定时限内远程电子签到或未在5.2第
(3)款规定时限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的,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功递交响应文件。
当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与成交后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响应文件为准。
5.3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
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向“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递交完成后请立即向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预留的“项目经理”的联系方式,确认响应文件是否上传成功。
供应商要确保上传的响应文件为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编制的本项目响应文件,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功递交响应文件。
5.4本次响应文件以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如非因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CA数字认证系统故障导致的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下载及解密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不成功。
5.5逾期上传或逾期解密的响应文件,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6本项目将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远程线上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可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在“04投标人使用手册”及“05视频操作流程”处下载供应商远程在线递交响应文件、首轮次文件开启的使用及视频操作流程。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谈判,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6年5月26日,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将由工作人员在谈判开始前通知。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CA数字证书(单位及法定代表人CA证书)于2026年5月26日到达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7号院。
预计谈判地点为预计谈判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 17 号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京排水集团官网(https://www.bdc.cn/)采购招标板块上发布。
8其他:\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
邮编:10004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
地址: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 17 号院 305 室)
邮编:100013
采购文件发售:010-87905421
项目经理:陈先生,联系方式:010-87905421
采购文件及成交结果质疑
联系电话:010-87905418
对谈判采购文件异议、谈判结果异议均应通过“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澄清异议”栏“质疑与澄清”中本项目的“异议”模块提出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号:8110701013103052951
采购工作人员纪律监督:010-88389132 ,jiwei@bdc.cn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