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6年利通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2026年利通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026年利通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BCGL-2026-(招)-051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350000.00元
6.最高限价(如有):单价合计:23740.00元
7.采购需求:2026年利通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本项目以单价形式采购,按照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2019年第16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佳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单一产品采购供应商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多种产品采购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及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的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3.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4日至 2026年07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标创(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鲜章发送至nhx20250808@163.com进行获取。注:获取文件时请在邮件正文中填写单位信息。
磋商文件报名表 点击下载.docx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 日)
地点:项目管理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双拥西路43-2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管理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双拥西路43-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忠市利通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董明慧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健康产业园A座
联系方式:0953-2708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标创(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田金华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605号
联系方式:15009532485
代理机构:标创(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7月1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026年利通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BCGL-2026-(招)-051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350000.00元
6.最高限价(如有):单价合计:23740.00元
7.采购需求:2026年利通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本项目以单价形式采购,按照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2019年第16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佳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单一产品采购供应商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多种产品采购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及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的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3.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4日至 2026年07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标创(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鲜章发送至nhx20250808@163.com进行获取。注:获取文件时请在邮件正文中填写单位信息。
磋商文件报名表 点击下载.docx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 日)
地点:项目管理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双拥西路43-2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管理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双拥西路43-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忠市利通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董明慧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健康产业园A座
联系方式:0953-2708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标创(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田金华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605号
联系方式:15009532485
代理机构:标创(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