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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服务第2包更正公告

项目详情

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服务第2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ANNFZ001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P74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方法--2.4详细审查:“

奖项荣誉

1、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所运营管理的食堂)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餐饮类相关荣誉(或奖项)的,
(1)省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荣誉得4 分;
(2)地市级的,每提供一个荣誉得 3 分。
(3)县(区)级的,每提供一个荣誉得 1 分。本项满分8分。
注:
(1)同一荣誉同时满足上述多项要求的不累计计分,仅以最高分计一次;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 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提供的材料须能体现关键评审内容,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如为投标人所运营管理的食堂获得的荣誉,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获奖期间食堂委托运营的合同或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运营证明材料扫描件。
(4)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 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5)荣誉或奖项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视为地市级,以此类推。
0-8分

现更正为:“

奖项荣誉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所运营管理的食堂)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餐饮类相关荣誉(或奖项)的,
(1)省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荣誉得4 分;
(2)地市级的,每提供一个荣誉得 3 分。
(3)县(区)级的,每提供一个荣誉得 1 分。本项满分8分。
注:
(1)同一荣誉同时满足上述多项要求的不累计计分,仅以最高分计一次;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提供的材料须能体现关键评审内容,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如为投标人所运营管理的食堂获得的荣誉,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获奖期间食堂委托运营的合同或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运营证明材料扫描件。
(4)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 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5)荣誉或奖项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视为地市级,以此类推。
0-8分

2.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7月30日9:00。
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7月30日9:00。
4.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2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6年7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购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公安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泥河路2号
电话:0551-66274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87011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缪梨华
电 话:0551-87011301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7.14-第2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