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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天长市大通农产品冷链物流园EPCO总承包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天长市大通农产品冷链物流园EPCO总承包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天长市大通农产品冷链物流园EPCO总承包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
cztcgc202606-008
招标人
名称
安徽秋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天长市广陵路金融大楼B-1101
联系人及电话
万立兵 1762595041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18号国华大厦六楼
联系人及电话
樊荣 1330960210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7月13日09时1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省广厦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投标设备制造商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
肆拾伍万贰仟元整(452000.00)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李玉国
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3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启源电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投标设备制造商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肆拾伍万陆仟贰佰陆拾元整(456260.00)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沈军
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3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天迅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投标设备制造商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肆拾捌万捌仟元整(488000.00)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李金柱
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3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标准。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的80%收取。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8000 元;专家评审费2970 元;论证费(如有)/元;其他费用(如有需注明费用名称)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安徽秋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或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天长市广陵路金融大楼B-1101或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18号国华大厦六楼,
联系人:万立兵、樊荣,
联系电话:17625950416、13309602109。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
联系电话:0550-2392322。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