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科环集团龙源环保2026年度框架采购乏汽型溴化锂热泵设备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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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科环集团龙源环保2026年度框架采购乏汽型溴化锂热泵设备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科环集团龙源环保2026年度框架采购乏汽型溴化锂热泵设备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10456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104568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2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史明宇 电话:01057337289
邮箱:20099602@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项目名称:科环集团龙源环保2026年度框架采购乏汽型溴化锂热泵设备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10456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104568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荏原冷热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053.000000 | 1155.000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TS2232C26-2029、2029年03月31日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TS2237044-2029、2029年1月13日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本项目不适用 | 本项目不适用 | ||
| 业绩 | 1、山西华鑫煤焦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冬季供暖总包工程项目乏汽型热泵供货、山西华鑫煤焦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8 2、乏汽型热泵供货合同、瑞锦五恒(北京)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023.6 3、热网首站建设项目乏汽型热泵供货、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2025.6 4、吸收式热泵买卖合同、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2022.5 5、酒钢集团泉市肃州区热电联产清洁降碳集中供热项目乏汽型热泵供货、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3.5 6、山西富乔垃圾电厂供热设备乏汽型热泵供货、山西晟源热力有限公司、2024.4 | 1、侯马热电厂三期乏汽型热泵供货、侯马市万中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021.8 2、国能朝阳脱硫浆液闪蒸取热项目乏汽型热泵供货、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22.12 3、侯马热电厂四期乏汽型热泵供货、侯马市万中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8 4、晋控电力发电厂乏汽型热泵供货、北京皓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2021.9 5、天津滨海热电供热增容改造(二期)EPC项目乏汽型热泵供货、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6.2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10456800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2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史明宇 电话:01057337289
邮箱:20099602@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