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广东公司清远电厂多源检测融合驱动的锅炉受热面智能检测与减薄分析系统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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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广东公司清远电厂多源检测融合驱动的锅炉受热面智能检测与减薄分析系统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广东公司清远电厂多源检测融合驱动的锅炉受热面智能检测与减薄分析系统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50443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504433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熊思帆,刘自根(023-63602765) 电话:023-63602019
邮箱:20063008@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项目名称:广东公司清远电厂多源检测融合驱动的锅炉受热面智能检测与减薄分析系统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50443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504433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北京中安吉泰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汇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386.600000 | 423.600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高玉涛、高级工程师、ZGB01034442 | 杨涛、正高级工程师、ZGA05009647 | ||
| 业绩 | 1、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研究与应用服务合同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锅炉水冷壁智慧检修装置、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09月05日 2、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炉膛爬壁检测机器人项目、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2日 3、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炉膛水冷壁检测机器人研究和应用、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06月01日 4、宁海电厂锅炉水冷壁防磨防爆机器人智能检测系统、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12月08日 5、国能台山电厂锅炉金属智能检测一体化系统研究及应用、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7月3日 6、国神公司府谷电厂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锅炉水冷壁智能监测、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7月10日 7、华电新疆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锅炉金属智能检测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华电新疆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11月08日 | 风机塔筒焊缝检测爬壁机器人研发与应用、甘肃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景泰分公司、2021年11月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50443300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熊思帆,刘自根(023-63602765) 电话:023-63602019
邮箱:20063008@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