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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集团一公局集团鹤壁107总承包部房建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公开招标方案

项目详情

一公局集团鹤壁107总承包部房建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公开招标方案
项目编号:GK2026071000161912(试)
发布时间:2026-07-14 16:50:00
发布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国道107京港线鹤壁境改线新建工程总承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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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一公局集团鹤壁107总承包部房建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鹤壁市国道107京港线鹤壁境改线新建工程
房建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6071000161912(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国道107京港线鹤壁境改线新建工程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房建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浚县、淇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河南省鹤壁市,设计起点K0+000,设计终点K44+898.682。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路线全长44.628907公里。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一公局集团鹤壁107总承包部鹤壁东收费站、南阳涧服务区及西阳涧养护工区房建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
包件划分:1个包件(房建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施工包件1划分如下:
 
包件一:房建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10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其他:招标人依据投标人所承担的工程量负责本工程所需安全用品的提供,实行限额用量控制。投标人负责领取、设置、维护、使用、拆除归还,若如有缺少(绿网等易损耗除外)等,由投标人按甲方采购价加30%管理费进行赔偿。若投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自行购买并投入使用时,可凭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经招标人验收后在安全生产费清单项中据实结算。投标人未实际投入、私自投入或未经招标人验收签认,此费用均不予结算。
本工程除上述招标人供物资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的物资、人工及机械设备均由投标人方负责,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14日16时至2026年07月20日0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R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R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107京港线鹤壁境改线新建工程总承包部 
地  址:河南省鹤壁市浚县白寺镇中交一公局集团107总承包 
联 系 人:解雪蕊  
电  话:17853455711 
电子邮件:1185877995@qq.com 
网  址:https://scp.iccec.cn 
 
2026年 07月14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相应工程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所有资质证书必须存续有效;
(2)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投标方代理人必须提供投标材料证明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的合法性,并同时确认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的相关事宜,由投标人单位承担因该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相关活动所引发的一切后果。
(4)投标人应具备的施工资质:需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1)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2)最近三个年度至少有二年盈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1)近三年内(2023年06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的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含税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房建工程分包。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7)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8)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9)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10)近三年未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投诉、群体上访并被行政处罚的情况。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具有5年以上相关施工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甲方管理,持有建造师证书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
技术负责人
1
经验丰富,具有5年以上相关施工经验,有较强的技术、质量管理水平,服从甲方管理
安全员
1
责任心强,具有3年以上现场安全管理经验,持有项目所需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服从甲方管理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载重汽车
/

1
钢筋切断机
/

2
自卸汽车
/

2
砂浆搅拌机
/

1
混凝土振捣器
/

2
电焊机
/

3
腻子砂磨机
/

2
液压扭矩扳手
/

1
水准仪
/

1
发电机
/

1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