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广东公司清远电厂基于数据融合的地灾动态精准预警预测核心技术研究及应用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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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广东公司清远电厂基于数据融合的地灾动态精准预警预测核心技术研究及应用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广东公司清远电厂基于数据融合的地灾动态精准预警预测核心技术研究及应用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50443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504430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熊思帆,刘自根(023-63602765) 电话:023-63602019
邮箱:20063008@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项目名称:广东公司清远电厂基于数据融合的地灾动态精准预警预测核心技术研究及应用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50443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504430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西南大学 | 重庆科技大学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506.300000 | 510.000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王慧维、教授、在职与职称证明 西校(2025)6号 | 胡刚、职称证书(副教授)、090206014796 | ||
| 业绩 | 1、落地抱杆垂直度动态跟踪告警及修正技术研究、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2022年6月6日 2、高压电动机节能控制系统、重庆汇智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4日 3、基于新型传感技术的火电机组全状态反馈优化运行辅助系统、国家电投集团重庆合川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5日 4、基于微波相控阵传感技术的新型物位装置研究、国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4月22日 5、发电机励磁机构动静面运行监测技术研究、国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4月29日 6、安徽龙源基于毫米波技术的风电机组塔筒形变及振动监测研究科技项目、龙源(来安)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3月25日 7、华润风电(越西)有限公司新型风电机组形变及振动监测技术研究项目、华润风电(越西)有限公司、2025年5月12日 | 1、用于工业输配电领域的智能巡检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襄阳瑞麒电气制造有限公司、2022年11月9日 2、国网重庆电科院2024年接地网震电联合检测装置研发科技技术服务、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2024年10月24日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50443000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熊思帆,刘自根(023-63602765) 电话:023-63602019
邮箱:20063008@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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