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广东公司台山电厂5号机发变组保护控制系统升级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无标题文档广东公司台山电厂5号机发变组保护控制系统升级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广东公司台山电厂5号机发变组保护控制系统升级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50382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503820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熊思帆,刘自根(023-63602765) 电话:023-63602019
邮箱:20063008@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项目名称:广东公司台山电厂5号机发变组保护控制系统升级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50382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503820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广东清峰建设有限公司 | 重庆三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36.200000 | 238.880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
| 业绩 | 1、汕尾电厂3、4号机发变组保护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2024.8 2、1号发变组故障录波器升级施工、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3 3、1号发变组保护改造图纸设计安装调试项目、广东粤电韶关发电厂有限公司、2025.4 4、2号发变组保护改造图纸设计安装调试施工、广东粤电韶关发电厂有限公司、2026.3 5、阳西电厂发变组及升压站配套保护系统(2025年4月计划)采购合同、阳西海滨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7 6、红海湾发电公司1、2号机发变组保护升级改造项目合同、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2025.12 7、2号发变组保护装置更换升级改造、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3 | 1、国能台山电厂1号机发变组保护及4号高备变保护控制系统升级改造、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8月1日 2、申能安徽平山电厂二期工程(1X1350MW)燃煤火力发电机组、淮北申能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9月 3、电动机保护装置等物资买卖合同、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8月15日 4、国能台山电厂铜鼓A厂失步解列装置物资采购合同、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1日 5、电二专业电源插件等物资买卖合同、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8月1日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50382000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熊思帆,刘自根(023-63602765) 电话:023-63602019
邮箱:20063008@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