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北京广宁街道麻峪村保留区边界环境提升工程广宁街道麻峪村保留区边界环境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广宁街道麻峪村保留区边界环境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7-27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72****200020123-XM001
项目名称:广宁街道麻峪村保留区边界环境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8.72498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38.23590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广宁街道麻峪村保留区边界环境提升工程
技术需求:广宁街道麻峪村保留区边界环境提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包括硬质铺装、小品、围墙提升、车行路面改造、路灯安装、监控设施安装及局部新建雨水口等。
合同履行期限:10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有市政公用工程工作相关经验,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查询并保留相关资料,评审时由评审小组予以否决投标处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7-15至2026-07-21,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2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07-2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4)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5)执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6)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7)执行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4 号);8)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9)执行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10)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1)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2022〕1143号)
。1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载明北京市石景山区财政局《转发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将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文件)打印并签字盖章(须鲜章)装订一套(可分册)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可快递)。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广宁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村新立街4号        
联系方式:刘柳,010-88997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4号楼7层3单元702            
联系方式:周晨,68018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晨
电 话:  6801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