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相关项目规划设计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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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项目编号:QT0100G2607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相关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更新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相关项目规划设计编制;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
2.3项目规模:对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相关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具体包含:芦家小文昌、科研路农科院、西沟街、新铁社区棚改项目。
2.4招标范围:完成项目控详规划、控详调整、规划条件附图、详细方案、日照分析、道路设计、管网综合、竖向设计。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三年。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按照折扣率进行报价,依据关于发布《黑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行业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黑城规协(2016)第2号),并考虑市场价,按70%折扣的费用标准作为投标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并提供缴纳的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记录(2026年4月至2026年06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3.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养老保险证明的,则需提供本企业情况说明并承诺“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7月14日18时00分至2026年07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07日0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7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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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更新局
联系人:谭娟
联系电话:0451-82736395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铁路街391号
联 系 人:赵丽娜
电 话:0451-86632765
招标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三道街38号
联 系 人:韩庆云
联系方式:0451-51816622
电子邮箱:zcgshlj@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