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浙建集团沥青混凝土路面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浙建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14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招标类型:项目类专业分包
招标编号:ZBRW-2026-000039
需求单位:项目部
招标单位: 缙云城投大成基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镇至西溪坑村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发布日期:
联系人:姜杰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变更时间:
附件:
距报名结束
00000000
正文内容
各分供商:
因我集团承建的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镇至西溪坑村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沥青混凝土路面专业分包工程施工生产需要,需将该工程分包作业进行询价分包,根据《缙云城投大成基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询比价分包活动。
1.分包项目简介
1.1分包项目名称: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镇至西溪坑村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1.2发包人:缙云城投大成基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部门(单位):缙云城投大成基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分包项目资金来源:计量款
1.5分包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大洋镇东面,与鹿鸣驿站交叉口顺接,并结合起点鹿鸣驿站进行设计,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走向充分结合现场地形地貌并避开永久农田,穿过鸟下村、石亭村林地和面桥坑林场,在K6+280 与现有大洋山森林防火巡护道相接,K0+000~K6+280 为新建路段,新建段终点为K6+280,项目终点位于西溪坑村,项目终点桩号为K17+209,路线全长17.209 公里,本项目K0+000~K6+280 新建段和K6+280~K10+360 改扩建段按《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5005-2014)双车道标准进行设计,采用三级林区道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为7.5m。全线以挖方边坡为主,设桥梁5 座,其中大桥166m/1 座,中桥315m/4 座。按照《浙江省林区道路建设指南(试行)》、《浙江省林区道路建设中长期规划(2021-2030)》相关规定,本项目新建段和利用老路改扩建段建设等级为二级林区道路。
2.分包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分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分包范围为K3+200~K6+280段(大成基建部分)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2.1.1、严格按照:《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17)、《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及省厅有关文件的要求。
2.1.2、沥青混合料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K3+200~K6+280面层采用AC-16C中粒式沥青砼。
2.1.3、沥青混合料集料集配和用量需通过试验确定,沥青宜采用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表4.6.2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2.1.4、沥青路面基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在其顶面铺设透层和封层。
2.1.5、桥面防水粘结层采用热喷改性沥青,性能指标符合设计要求,桥梁沥青铺装层施工前,必须采用抛丸对水泥砼铺装进行处理,清除浮浆,确保混凝土完全干燥。
2.2 计划工期: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8月20日(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3 建设地点:丽水市缙云县大洋镇 
2.4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合格且符合设计施工要求 
2.5 安全目标:各级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合格率达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一般隐患整改率达100%。 
2.6 其他: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等级:确保项目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格率100%,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工地,文明工地标准,控制职业危害,杜绝职业病发生,杜绝重大安全、机械、险肇事故;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中毒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坍塌事故、无重大治安保卫事件、无重大环境污染处罚事件。如未能达到,有权要求进行整改,工期不予顺延,由投标方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确保达本合同约定或法定的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应做好环境、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和文明施工达标工作。 
3.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分包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需在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s://dcjj.srm.cnzgc.com)注册并在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名录内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2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3.3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分包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 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价分包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11时00分,递交方式为在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s://dcjj.srm.cnzgc.com/)上传经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原件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周内递交至 缙云县五云街道西寮巷28号缙云城投大成基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本合约部
4.2 逾期未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投标的,响应人将无法参与询比价。
4.3 投标保证金 1 万元,最迟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未按时足额缴纳或缴纳信息不符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该投标保证金在询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未中标响应人,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内退还。(汇款需备注“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沥青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公司名称:缙云城投大成基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
账    号:90030122000038976
有关投标保证金事宜,
联系人:姜杰,
联系电话:15606710916。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启方式为由系统自动开启。
6.其他:根据综合比较质量、报价、资质服务、信誉等因素、最后按照最低价原则确定分包商。
7.联系方式
发 包 人:缙云城投大成基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西寮巷28号
邮政编码:321400
联 系 人:姜杰
电    话:15606710916
电子邮箱:1959515728@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
账    号:9003-0122-0000-38976
2026年7月7日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