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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大石桥生态环境监测分中心实验及办公用房租赁结果公告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大石桥生态环境监测分中心实验及办公用房租赁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14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800-02442
二 、 项目名称:大石桥生态环境监测分中心实验及办公用房租赁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石桥生态环境监测分中心实验及办公用房租赁
供应商名称:大石桥市钢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石桥市辽宁省营口大石桥市镁都大街北侧三山西路西侧
中标(成交)金额:1,199,000(元)
评审报价:1199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第三条第一款中第8项购买、租赁特定不动产的规定。符合大石桥生态环境监测分中心实验及办公用房需求的房屋,在原有房屋附近未有可替代的房产。同时现单一来源论证的房产为原已租用实验及办公用房,若更换地址会导致成本大幅度增加,为了减少搬迁装修费用,本项目直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石桥生态环境监测分中心实验及办公用房租赁
服务类
名称:大石桥生态环境监测分中心实验及办公用房租赁(C21020000房屋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为满足实验及办公使用需要,避免重复搬迁装修浪费经费,大石桥生态环境监测分中心租用大石桥市钢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镁都大街北侧三山路西侧建筑面积5120平方米原址房屋作为实验及附属服务机构用房和办公用房。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预算能保证的情况下并且不改变原合同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如供应商符合采购单位有关要求,可续签第二年、第三年采购合同。若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程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晔、焦万清、王琦(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石桥生态环境监测分中心实验及办公用房租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费率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镁都大街北三山西路西
联系方式:0417-5900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6楼606
联系方式:0417-3852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耿雪
电  话:0417-3852369
十、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大石桥生态环境监测分中心实验及办公用房租赁.docx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