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怀宁县林业局怀宁县2026年度林草湿沙调查监测工作项目成交公告
收藏 打印 导出PDF 发布时间 : 2026-07-14
一、项目编号:HNZX-2026-039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2026年度林草湿沙调查监测工作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禾田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蜀山经济开发区
成交金额:44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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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怀宁县2026年度林草湿沙调查监测工作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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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标、李波、高宜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谈判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673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电话:0556-496780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林业局
地 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91号
联系方式:0556-4613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4967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国柱
电 话:0556-4613180
十、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