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广东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服务公告

项目详情

2026-07-17 09:00,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取节能技术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项目名称 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出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
投资审批项目是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2603-440233-04-01-505252
采购项目编码4402330069852182607140472
项目规模其他
项目规模说明以具体指定项目为准
所需服务节能技术服务
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节能评审。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第31号)、《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等有关要求,对项目基本情况核实,对节能报告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等进行核实,对其用能分析、主要耗能工艺、节能技术方案、主要耗能设备、用能规模和主要能效指标作出评价,分析论证对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及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煤炭减量替代目标等方面的影响,提出合理可行的节能改进措施和建议,对节能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二、服务要求1.评审机构自接受评审任务后对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初审(项目材料符合性审查),初审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需项目单位补充材料、修改报告的,自接受评审任务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和委托单位;2.待材料补充齐全、报告修改完善后,《节能报告》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出具专家评审意见;3.在项目单位《节能报告》(修编稿)完成后,《节能报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提交符合要求并盖公章的《节能报告评审意见》。4.评审人员要求。对“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评审工作由评审机构自行组织。对“节能评估报告书”审查的评审小组成员必须3人或3人以上,且1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评审机构最多且只能委派1名成员参与评审小组(不担任评审小组组长),其余成员由评审机构向社会聘请,评审会所有费用由评审机构承担。(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中介机构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服务时限说明服务时间从自签订合同之日始至本次审查工作结束止
服务金额¥5,000.00元至¥4,500.00元
金额说明该价格为包干价,含专家费、踏勘费、会务费、税费等全部费用,随服务的辅件、易损耗备品、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也是服务的组成部分。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方案择优选取
有无回避情况否
截止报价时间2026-07-16 17:30
选取中介时间2026-07-17 09:0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服务采购需求书.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