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2026年中省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2026年中省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至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TP-2026-031
项目名称:2026年中省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6年中省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办公设备 | 2026年中省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6年中省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9)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6年中省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参与投标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至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出示获取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以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不提供邮寄,须现场领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潼关县检察院
地址:潼关县开发区金城大道南段
联系方式:13992356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潼关县检察院
地址:潼关县开发区金城大道南段
联系方式:139923561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春强
电话:13992356153
潼关县检察院
2026年07月14日
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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