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福建公司福州电厂福清市白鸽山3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A标段)EPC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无标题文档福建公司福州电厂福清市白鸽山3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A标段)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福建公司福州电厂福清市白鸽山3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A标段)EPC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60481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604813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沈钰彭 电话:02586728614
邮箱:20021989@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项目名称:福建公司福州电厂福清市白鸽山3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A标段)EPC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60481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604813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中建八局总承包建设有限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42600.888800 | 42778.252495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1、中建八局总承包建设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D231B31963、2026年12月01日 3、安全生产许可证、/、(沪)JZ安许证字[2021]181265、2027年02月24日 4、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证书、甲级、A135003685-6/6、2028年04月27日 | 1、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2、安全生产许可证、/、(浙)JZ安许证字【2005】148405、2028年12月28日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D133052011、2028年12月22日 4、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133007109、2028年12月22日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杨明、注册建造师、沪1312017201811002 | 杨伟、注册建造师 浙1332013201330428 | ||
| 业绩 | 连云港赣榆东尚2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连云港赣榆东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3月18日 | 大唐集团诏安西山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大唐漳发(诏安)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8日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60481300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沈钰彭 电话:02586728614
邮箱:20021989@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