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辽宁公司辽宁环保泵类及搅拌器维修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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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辽宁公司辽宁环保泵类及搅拌器维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辽宁公司辽宁环保泵类及搅拌器维修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60482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604828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贺超峰 电话:025-86728613
邮箱:20017067@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项目名称:辽宁公司辽宁环保泵类及搅拌器维修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60482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604828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河南省鼎瑞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沈工泵(沈阳)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660.569450 | 562.320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41797348、2030年12月31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豫)JZ安许证字[2018]000707、2027年08月02日 | 1、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辽)JZ安许证字【2022】023225、2028年11月04日 2、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21190836、2028年12月18日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业绩 | 1、北部水厂泵类及搅拌器维修、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部污水处理厂、2022年6月2日 2、西部水厂泵类及搅拌器维修施工、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6月2日 3、辽宁环保核心设备返厂维修、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6月19日 4、污水公司泵类及搅拌器维修施工、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2年6月1日 5、辽宁环保沈水湾水厂核心设备返厂维修项目、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沈水湾污水处理厂、2025年6月26日 6、仙女河水厂核心设备返厂维修项目、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仙女河污水处理厂、2025年6月17日 7、北部水厂核心设备维修项目、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部污水处理厂、2025年6月19日 | 1、前置泵改造采购合同、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1 2、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凝泵增容改造及循泵检修、国能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3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60482800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贺超峰 电话:025-86728613
邮箱:20017067@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