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数科公司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河北)有限公司承揽三一重能2026年风电变桨系统909机型机箱及散件框架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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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数科公司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河北)有限公司承揽三一重能2026年风电变桨系统909机型机箱及散件框架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数科公司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河北)有限公司承揽三一重能2026年风电变桨系统909机型机箱及散件框架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60486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604862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吕洪宇 电话:025-86728642
邮箱:20102198@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项目名称:数科公司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河北)有限公司承揽三一重能2026年风电变桨系统909机型机箱及散件框架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60486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604862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无锡驰润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利河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458.370891 | 521.06048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协议生效之日起 2 年 | 协议生效之日起 2 年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本项目不适用 | 本项目不适用 | ||
| 业绩 | 1、远景系列变桨柜等、江阴弘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02.07 2、三一系列变桨箱箱体等、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河北)有限公司、2024.01.24 3、远景系列变桨柜等、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河北)有限公司、2024.04.23 4、远景系列变桨柜等、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河北)有限公司、2026.03.12 5、三一系列变桨箱箱体等、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河北)有限公司、2026.01.28 6、三一系列变桨箱箱体等、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河北)有限公司、2026.04.22 | 1、众超风电机柜等、上海众超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2025.10.31 2、创新激光机柜、浙江创新激光设备有限公司、2025.12.27 3、创新激光风电机柜、浙江创新激光设备有限公司、2026.03.09 4、迈锐明电气柜、北京迈锐明电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6.05.18 5、中弦能源控制柜、浙江中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6.05.16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60486200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吕洪宇 电话:025-86728642
邮箱:20102198@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