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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液氨采购(第二次)

项目详情


一、项目名称
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液氨采购(第二次)。
二、项目简介及交货地点
(一)项目介绍
液氨主要用于我司脱硝系统,作为还原剂脱除锅炉燃烧产生烟气中的氮氧化物,保障烟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本次采购为2026年第三季度所需液氨(约150吨),具体供货数量以我司通知为准,用于满足生产连续稳定运行需求。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液氨相关经营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与本次报价;
(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列入行业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报价;
(四)在行业内具备良好经营业绩及商业信誉,拥有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与经营管理能力;
(五)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包含液氨;
(六)具备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自有专业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及押运人员持有效道路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七)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价文件可采用现场递交或快递寄送方式,报送至我司指定联系人;
(二)地点: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
(三)
联系人:彭华浪;
联系电话:15215111371。
五、比选时间、地点、公告发布媒介及费用
(一)比选时间:2026年7月17日11:00;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1:00;
(三)比选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
(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网上发布;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报价人参与本项目比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需承担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涪陵发改委〔2023〕673号文件规定执行,由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收取。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报价人应按比选文件中的规定提供以下全部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加盖鲜章);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提交文件,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需明确委托权限。
(二)所有文件装入密封文件袋,外层密封袋标注“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液氨采购项目报价文件(第二次)”,密封袋开口处粘贴密封签并加盖公司鲜章。未按上述要求装订、密封的报价文件,一律视为无效报价,采购方有权拒收。
七、比选与合同授予
(一)本次比选采用最低价中选原则,采购方以有效最低报价确定成交候选人;
(二)若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由评审委员会现场组织电话二轮报价,二轮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直至产生唯一最低报价单位,确定为成交人;
(三)成交人在比选结果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正式签订采购合同。
八、供货期限及货款结算
(一)供货期限:本项目为2026年第三季度液氨(第二次)采购,具体供货时间、批次及数量以我司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报价人须无条件配合供货;
(二)响应时限:报价人接到供货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指定交货地点;特殊情况须提前与采购方沟通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整,确保不影响我司安全生产运行;
(三)货物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司在收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货款结算。
九、货物计量
以采购方厂区电子汽车衡过磅称重为准,采购方出具的磅单数据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十、安全声明
供货方送货、装卸全过程须严格遵守采购方厂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现场作业相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置措施;因供方违规作业、资质不全、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及一切损失,均由供货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一、其他补充事宜
(一)所有要求签字的环节,均应用不褪色墨水或签字笔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严禁他人代签;
(二)所有需盖章位置,必须加盖报价人单位法定名称行政公章(鲜章),不得使用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专用印章或下属单位印章替代;
(三)报价人所递交的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须真实有效,不得存在虚假申报、刻意隐瞒等情形;若经查实存在虚假比选行为,采购方有权直接否决其报价;已确定成交资格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液氨
 
纯度≥99.9%

150
数量±1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