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金凤区实验小学体育馆屋顶维修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金凤区实验小学体育馆屋顶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凤区实验小学体育馆屋顶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RXH采【2026】-048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51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507686.98元
5.采购需求:
8.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4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7、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供应商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供应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评审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5.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07月20日(从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B座3层(惠泽招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6-07-2409:30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B座3层(惠泽招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2.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报名期间打开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名登记表(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详见登记表),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进行项目信息登记。
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金凤区实验小学
地址:金凤区正源街五里台路1号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毅
电话:13995476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润相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中心D栋403室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秦鏕淳、王珊珊、李茜
电话:18695159669
代理机构:宁夏润相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3日
报名表下载:
投标登记表.doc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凤区实验小学体育馆屋顶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RXH采【2026】-048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51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507686.98元
5.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 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金凤区实验小学体育馆屋顶维修项目 | 金凤区实验小学体育馆屋顶维修项目 | 1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 510000.00元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510000.00元 | ||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4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7、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供应商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供应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评审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5.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07月20日(从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B座3层(惠泽招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6-07-2409:30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B座3层(惠泽招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2.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报名期间打开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名登记表(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详见登记表),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进行项目信息登记。
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金凤区实验小学
地址:金凤区正源街五里台路1号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毅
电话:13995476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润相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中心D栋403室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秦鏕淳、王珊珊、李茜
电话:18695159669
代理机构:宁夏润相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3日
报名表下载:
投标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