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福海县一农场水域租赁权(20260727-04)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 位于福海县一农场三分场3-03号水域(面积约:223.8465亩)、3-08号水域(面积约:292.644亩)5年租赁权(注:上述标的必须用于休闲渔业开发使用) | |||||
| 项目编号 | 20260727-04 | |||||
| 委托方 | 阿勒泰渔业有限公司 |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 公告及拍卖会 时间 | 公告期: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26日止。 (拍卖为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达保留价不得成交,价高者得!拍卖会日期:2026年7月27日16:30开始,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因场地使用存在会议调度冲突,具体以拍卖当日现场安排为准,将以电话通知报名的竞买人,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 |||||
|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情况 | 按照委托方书面通知处理 | |||||
|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表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赁期限(年) | 参考价 (万元/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 1 | 位于福海县一农场三分场3-03号水域(面积约:223.8465亩)、3-08号水域(面积约:292.644亩)5年租赁权(注:上述标的必须用于休闲渔业开发使用) | 5 | 7.8 | 5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
| 1.标的位置:福海县; 2.标的物权属情况:标的无权属纠纷; 3.本次水域租赁权按现状拍卖,以实际踏勘为准,意向讼殖√た笔弊孕辛私馇宄� | ||||||
| 资产租赁用途要求 | 1.标的主要用途为:休闲渔业开发 ,不得从事违法、违规项目; 2.承租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水域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对意向方的特别要求:租赁经营期间,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服从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1、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支付完毕首年租金价款; 2、签订合同时,竞得人须向委托方另行支付履约保证金,具体数额依照《水域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合同到期,双方无其他争议,全额无息退还; 3、其他具体情况以《水域租赁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 |||||
| 二、竞买人资格的要求 | ||||||
| 1. 意向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公共资源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 三、竞买条件 | ||||||
| 以水域租赁合同及拍卖须知内容为准 | ||||||
| 四、竞得人确定方式 | ||||||
| 竞买人出价大于或等于底价,拍卖师三次报价无人再次加价,落槌成交。 | ||||||
| 五、报名参与方式及异议方式 | ||||||
项 目 登 记 |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书面申请方式,具体如下: (一)报名方式:现场书面申请(阿勒泰地区鑫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不接受邮寄、电话、口头等方式申请; (二)申请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 2.保证金到账凭据。 ②法人单位(机构)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 3.授权委托书(制式); 4.保证金到账凭据。 注: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阿勒泰地区鑫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阿勒泰市红墩路12号将军城三期1栋, 联系电话:0906-6265111。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诉讼程序的。 |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 《成交确认书》 | 拍卖成交,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 |||||
| 竞买保证金处置 | 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及佣金,未竞得者凭票据全额无息退还。 | |||||
| 拍卖服务费收取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收取。 | |||||
| 七、其他说明 | ||||||
| 公告在“阿勒泰日报”及“阿勒泰鑫诚拍卖”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网址:https://mp.weixin.qq.com/) | ||||||
| 八、联系方式 |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魏鑫 联系电话:18509054600 地址: 阿勒泰市红墩路12号将军城3期1栋 |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程志荣 联系电话:18167681106 地址:阿勒泰市红墩路12号将军城3期1栋 | |||||
阿勒泰地区鑫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13日
20260727-0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