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EPC+O)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我要投标富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EPC+O)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富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EPC+O)bf02b214-168e-4f5e-bcb9-6109772102ab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bf02b214-168e-4f5e-bcb9-6109772102ab |
| 建设规模: |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规模15000m3/d,配套污水收集管网5.7kmbf02b214-168e-4f5e-bcb9-6109772102ab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7-13 23:59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6-2181079 |
| 无 |
招标代理机构: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完成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和优化设计,配合开展审批手续、进行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
(2)工程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范围以最终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并负责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工作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3)采购:按照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设备购置清单,完成本项目全部设备、物资及专项配套设施的采购供货、物流运输、场内装卸、吊装就位、仓储保管、进场检验、检测试验、安装调试、系统联调、人员操作培训等全部工作内容,确保所有设备系统满足设计使用功能及规范标准要求,整体工程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完备后,正式投入使用。
(4)运营管理工作内容: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承担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提供以运营的需求为导向组织设计方、施工方的设计、建设时序和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范围内运营服务、经营性项目及活动策划:运营期内按要求定期向招标人及相关部门报送运营数据、检测报告、财务报表等资料,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遵循国家、省市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项目合作协议,提供优质、持续、高效的运营管理服务;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提供)
(3)运营单位资格要求:具备污水处理运营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运营资源和良好的运营团队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中负责运营任务的成员单位提供)。注: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及省、市相关资质管理规定,投标人应及时办理资质证书换领或延续手续。若中标,投标人须保证其资质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持续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册证书应注册在本单位,且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且注册在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3)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4)运营单位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中运营单位提供)
(5)项目技术负责人壹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招标公告,区块链未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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