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辽宁 朝阳 发布时间:2026-07-1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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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
| 撰写单位: |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 发布时间: | 2026-07-1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300-0087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6-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需求内容部分变更,具体已变更文件内容为准,开标时间调整至2026年7月29日上午9点。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3日15时5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以现场实际解密时长为准。如有问题可拨打开评标服务部电话进行咨询:0421-2836536;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2.供应商自愿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或邮寄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06室(双塔区人民路1B四楼),收件人:王天蕾, 联系电话:0421-2836536。送达时间以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 (1) (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 (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 地 址:朝阳市竹林路五段356号 联系方式:0421-7191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联系方式:采购文件0421-2865002开评中标2836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陈学锋 肖德强 电 话:采购文件0421-2865002开评中标2836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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