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非机器管招投标中央储备粮常德直属库有限公司汉寿分公司仓储项目机电工程总承包(MEC)公告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资审文件/招标文件
| 公告标题 | 中央储备粮常德直属库有限公司汉寿分公司仓储项目机电工程总承包(ME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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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7-13 |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7-13 12:00: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8-06 09:00:00 |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08-06 09:00:00 | 开标时间 | 2026-08-06 09:00:00 |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6-07-24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6-07-24 17:00:00 | ||||||||||||||||||||||||
| 是否评定分离 | |||||||||||||||||||||||||||
| 评定分离方式 | |||||||||||||||||||||||||||
| 公告内容 | 中央储备粮常德直属库有限公司汉寿分公司仓储项目机电工程总承包(MEC)(项目名称) 中央储备粮常德直属库有限公司汉寿分公司仓储项目机电工程总承包(MEC)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常德直属库有限公司汉寿分公司仓储项目机电工程总承包(MEC)(项目名称)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汉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中央储备粮常德直属库有限公司汉寿分公司储备仓建设项目相关内容的通知(项目代码:2307-430722-04-01-49783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粮常德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超长期国债资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常德直属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浅圆仓10座,总仓容10万吨;配套建设提升塔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项目总投资概算约15000万元。 2.2建设地点:常德直属库汉寿分公司院内。 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00个日历天(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日期起算)。 2.4招标范围:浅圆仓、工作塔、输送栈桥的设备、电气、控制、安装工程及配套服务,包括招标文件及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或系统的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系统集成,以及项目的空载和有载调试、功能测试以及验收、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期后进行的所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要求”及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不含招标人集中采购部分)。 2.5质量标准: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6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6976599.11元。 2.9中标人数量:1名。(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由于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如有调整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 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智能化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以下情形: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承诺函,无需提供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签字盖章时间为准,若报告未体现时间的以“竣工验收日期”栏中载明的时间或业主证明材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定义: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已竣工验收合格,合同金额在840万元及以上的散料输送机电设备采购安装类工程业绩。 以上业绩仅为MEC设备供货或者仅为MEC安装工程的非总承包项目业绩视为无效业绩。一旦发现业绩作假,将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资料: 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由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等四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或业主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宣布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承诺函)。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职工,需本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其购买社保并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第三方机构代缴社保不予以认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各投标人应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机电总承包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个。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2投标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见外网公告(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sy)(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潜在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见外网公告,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sy)(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sy)。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Ⅱ。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管部门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89990801。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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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下载 | 招标公告.pdf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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