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10000A001044426001北京市“百千工程”房山区琉璃河镇“燕都新韵”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一期)一批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详情
• 公告内容
北京市“百千工程”房山区琉璃河镇“燕都新韵”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一期)一批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44426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房山区项目位于房山区琉璃河镇“燕都新韵”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立教村、庄头村、平各庄村、兴礼村、二街村、洄城村、刘李店村、三街村8个村庄
一、招标条件
本 北京市“百千工程”房山区琉璃河镇“燕都新韵”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一期)一批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44426001 ),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以 北京市“百千工程”房山区琉璃河镇“燕都新韵”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一期)一批项目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产业类项目1个:立教村生态停车场。风貌提升类项目10个:立教村主街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粉刷墙面3704平方米;立教村芳沼广场改造工程,占地面积约2288平方米;庄头村主街风貌提升工程,街道长度约为2000米;庄头村休闲广场工作工程,占地面积约1133平方米;平各庄村南街健身广场改造工程,占地面积约250平方米;兴礼村沿街环境提升工程,占地面积约7800平方米、二街村休闲步道提升工程,步道长度约700米;洄城村道路沿线绿化提升工程,绿化长度约320米;刘李店村村口空间提升工程,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三街村村口空间改造工程,占地面积约160平方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 产业类项目1个:立教村生态停车场。风貌提升类项目10个:立教村主街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粉刷墙面3704平方米;立教村芳沼广场改造工程,占地面积约2288平方米;庄头村主街风貌提升工程,街道长度约为2000米;庄头村休闲广场工程,占地面积约1133平方米;平各庄村南街健身广场改造工程,占地面积约250平方米;兴礼村沿街环境提升工程,占地面积约7800平方米、二街村休闲步道提升工程,步道长度约700米;洄城村道路沿线绿化提升工程,绿化长度约320米;刘李店村村口空间提升工程,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三街村村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288.75 万元,其中预留小微企业金额202.13 万元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
(3)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供应商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23年07月24日起至 2026年07月23日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提交资料: 凡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均须提供以下材料:法定代表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07-1316:00:00 至 2026-07-1718:00:00
获取方法: 现场购买文件
获取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蓝光星华海悦城3期C座底商1号楼1层03号
文件每套售价: 400.00 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07-2416:30:00
递交方法: 纸质版文件,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蓝光星华海悦城3期C座底商1号楼1层03号
六、其他公告内容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6-07-1316:00:00 至 2026-07-1718:00:00 ,联系招标代理获取文件。
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按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绑定数字证书。
七、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 010-89350408
八、联系方式
附件列表:
公告 (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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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百千工程”房山区琉璃河镇“燕都新韵”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一期)一批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44426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房山区项目位于房山区琉璃河镇“燕都新韵”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立教村、庄头村、平各庄村、兴礼村、二街村、洄城村、刘李店村、三街村8个村庄
一、招标条件
本 北京市“百千工程”房山区琉璃河镇“燕都新韵”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一期)一批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44426001 ),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以 北京市“百千工程”房山区琉璃河镇“燕都新韵”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一期)一批项目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产业类项目1个:立教村生态停车场。风貌提升类项目10个:立教村主街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粉刷墙面3704平方米;立教村芳沼广场改造工程,占地面积约2288平方米;庄头村主街风貌提升工程,街道长度约为2000米;庄头村休闲广场工作工程,占地面积约1133平方米;平各庄村南街健身广场改造工程,占地面积约250平方米;兴礼村沿街环境提升工程,占地面积约7800平方米、二街村休闲步道提升工程,步道长度约700米;洄城村道路沿线绿化提升工程,绿化长度约320米;刘李店村村口空间提升工程,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三街村村口空间改造工程,占地面积约160平方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 产业类项目1个:立教村生态停车场。风貌提升类项目10个:立教村主街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粉刷墙面3704平方米;立教村芳沼广场改造工程,占地面积约2288平方米;庄头村主街风貌提升工程,街道长度约为2000米;庄头村休闲广场工程,占地面积约1133平方米;平各庄村南街健身广场改造工程,占地面积约250平方米;兴礼村沿街环境提升工程,占地面积约7800平方米、二街村休闲步道提升工程,步道长度约700米;洄城村道路沿线绿化提升工程,绿化长度约320米;刘李店村村口空间提升工程,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三街村村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288.75 万元,其中预留小微企业金额202.13 万元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
(3)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供应商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23年07月24日起至 2026年07月23日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提交资料: 凡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均须提供以下材料:法定代表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07-1316:00:00 至 2026-07-1718:00:00
获取方法: 现场购买文件
获取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蓝光星华海悦城3期C座底商1号楼1层03号
文件每套售价: 400.00 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07-2416:30:00
递交方法: 纸质版文件,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蓝光星华海悦城3期C座底商1号楼1层03号
六、其他公告内容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6-07-1316:00:00 至 2026-07-1718:00:00 ,联系招标代理获取文件。
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按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绑定数字证书。
七、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 010-89350408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 |
|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洄城村中区 76 号 |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立教村村委会南 |
| 联 系 人: 钱羽丰 | 联 系 人: 李雷 |
| 电 话: 010-61393681 | 电 话: 18515941319 |
附件列表:
公告 (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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