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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自行环保监测项目采购公告(JSZC-320582-RFZB-G2026-0009)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自行环保监测项目 JSZC-320582-RFZB-G2026-00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8-04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2-RFZB-G2026-0009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自行环保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27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79.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自行环保监测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人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它有关资格证明的文件,如: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04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65737699。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13914088964、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6、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白鹿路99号
联系人:蔡虹
联系电话:58792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联系人:殷涛霞、刘秀萍、金娟
联系电话:68136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殷涛霞、刘秀萍、金娟
电话:68136997
 

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4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发稿时间:2026-04-29】
企业融资申请
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4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4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预算
(万元)
预计采购月份 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1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外运填埋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其他危险废弃物治理服务C07020499) 1.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天外运填埋处置我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每天处置量约为52吨(以采购人实际调度量为准),合计约1.89万吨(本项目不设置保底量),最终结算按照实际处置量结算,服务费每季度扣除考核扣款后支付。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内废物类别HW18,废物代码770-002-18)。 3.服务期:12个月,以实际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不排除因焚烧厂技术改造等原因导致外运处置量变化或受政策性文件变化、我市飞灰资源化项目投运等因素的影响,本项目合同将提前终止,投标人需自行考虑相关风险,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最终以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1,544 2026-05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 自行环保监测项目(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C07029900 按照环保要求,市容处需持续做好张家港市垃圾处理场排污许可证监测项目、泗港污泥塘修复场地延续性监测项目、旺家庄垃圾填埋场监测等项目监测工作。 1.张家港市垃圾处理场排污许可证监测项目(含飞灰库区地下水井监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规定的环境和污染物监测要求做好张家港市垃圾处理场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和排污许可证监测项目及张家港市垃圾处理场排污许可证监测及变更。 2.泗港污泥塘修复场地延续性监测项目及张家港市旺家庄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阶段监测:按规范做好延续性监测工作。 3.服务期:36个月 4.按照环保要求提供检测报告、需报送环保备案的,按照规定报送备案,同时按照要求服务期内环保要求的各类系统填报工作。 5.每月配合采购单位环保安全方面的检查,并出具书面检查情况。 6.最终以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279 2026-05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机关)
2026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