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二十九至三十一标段公告
项目详情
| 招标公告名称: | 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二十九至三十一标段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涉县行政审批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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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涉行审招标核字〔2026〕6号 | ||||||||||||||||||||||||||||||||||||||||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农业 | ||||||||||||||||||||||||||||||||||||||||
| 所属地区: | 邯郸市-涉县 | 招标内容: | |||||||||||||||||||||||||||||||||||||||
| 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二十九至三十一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已由行政审批局以涉行审招标核字〔202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涉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县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涉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道路硬化,太阳能路灯,水利设施,大棚,加工流通,农旅融合,连翘种植。本项目拟分为三十五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二十九至三十一标段,分别为:二十九标段:育苗大棚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关防乡郝赵村、西达镇台华村;三十标段: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和农产品加工及仓储项目,实施地点:河南店镇河二村、河三村;三十一标段:核桃加工设备加工流通项目,实施地点:鹿头乡王家岗村;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2.3建设地点:涉县。2.4资金来源:中央、省、市、县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2.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2.7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十九标段至三十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二十九标段至三十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投标人在“信用河北”网站中未被列入法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注: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投标人在“信用邯郸”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查询。(注: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3.1.4财务要求: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同一投标人只能对三十五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参加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其他标段投标,则本次及本次之后的投标均按无效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14 00:00至2026-07-2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8-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评审方式。“双盲”政策,即“盲抽”、“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9980000。(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河北竖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树丽;电话:0310-3833386; 招标人: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琛;电话:0310-389359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涉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0-3893594 电子邮箱:sxxczx3893594@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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