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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海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复核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复核单位招标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量复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原县;
项目概况及规模: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10.70万亩,包括新建7.50万亩、改造提升3.20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招标范围及内容:对海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进行复核;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服务期限: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
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量复核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
信 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 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3日15时00分至2026年7月20日23时59 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5.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3、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55-4011201。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原县建设路 地 址:银川市贺兰县德胜虹桥路西侧天鹅湖小镇192-1007号
邮 编:755200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郑国平 联 系 人:张章、刘玉娟、寇海宝 
电话:13723340973  电 话:0951-8593167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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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