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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资阳市雁江区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更新改造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资阳市雁江区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更新改造项 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资阳市雁江区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更新改造项 目 (项目名称)已由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资雁发改审批【2026】42号、资雁发改审批【2026】44号、资雁发改审批【2026】51号、资雁发改审批【2026】9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园林管理所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区财政预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园林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资雁发改审批【2026】42号、资雁发改审批【2026】44号、资雁发改审批【2026】51号、资雁发改审批【2026】9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锦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
2.2、工程规模:该项目更新改造适老适幼设施200余套、公共区域老旧照明设施280余套、公共区域老旧红绿灯30余套、城市道路中央隔离护栏15km。
2.3、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7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2、施工:施工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按相关法规履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 
2.5、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本次招标设计施工为一个标段。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3.3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7月14日 开始登陆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s://zyzwjy.cn/),在首页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陆网站(http://www.sccin.com/),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8月03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s://zyzwjy.cn/),在首页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陆(http://www.sccin.com/),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资阳市雁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28-2692065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园林管理所
 地  址: 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2号楼9楼
 邮  编: 641300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028-2692067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锦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城南大道五显A标1号楼一单元三楼1号
 邮  编: 641300
 联 系 人: 曾女士
 项目负责人: 刘雪婷
 电  话: 028-26067677转800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年07月1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4-512002-04-01-323687
相关资料下载:
资阳市雁江区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