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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澜沧县第二中学百货店和文印室出租

项目详情

             澜沧县第二中学百货店和文印室出租公告                    澜采产权出租〔2026〕004号
 
一、出租情况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20〕3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480号)等有关文件,出租方(澜沧县第二中学)现委托澜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以网络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公开出租澜沧县第二中学2间百货店和1间文印室。
由澜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按本公告内容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实施网络竞价交易活动。
二、出租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第二中学
三、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资产名称
建筑面积(㎡)
资产数量(间)
标的位置
出租年限
起始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备注
1
1号百货店
61
1
澜沧县第二中学(澜沧县上允镇政法大街3号)
3
429900
10000
1000

2
2号百货店
50
1
3
315000
10000
1000
3
文印室
26
1
3
35400
1000
100
 
四、出租条件
(一)竞价的起始价格为三年期租金,租金按年度分别支付,请各竞租人充分考虑位置实际情况后进行竞价,因竞租人考虑不周全所引起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竞租人承担。
(二)承租人须社会信誉良好,无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及违规经营的情况。在租赁期间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诚信经营,并承担自身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接受并积极配合出租方有关部门的管理,一旦违反出租方相关规定,要积极进行整改,未按管理要求整改的,视同违反合同,造成的损失和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三)在租赁期间如发生打架、斗殴、无良经营等恶意经营或其他意外情况,一切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出租方造成严重影响的,出租方可以无条件终止与经营者的承包合同,经营者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四)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垃圾费、税费等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交纳。原承租方自己出资搭建的钢构房屋、装修、设备等是否需要折旧补偿,由竞得人与原承租方自行协商。
(五)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约定的经营项目和范围,原则上按竞租时确定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严禁经营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工商、卫生、教育、安全等部门规定禁止售卖的商品以及出租方规定的不得经营的项目。
(六)承租人须自行妥善解决由所经营项目引起的噪声、污染等各种纠纷,由此造成出租方介入纠纷的,出租方有权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承租人成交后可按经营项目和范围自行装修室内,店面招牌、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定签字后方可实施,并接受出租方的监督。装修过程中不得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或非结构性改造必须经出租方审批同意。承租期满,房屋装修产权归出租方,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也不允许将已经花费的装修费用要求出租方和下一轮中标者补偿。建筑物内部属于承租人购置的可移动物品或经营设施,承租期满后经出租方认定后可以搬走,逾期未搬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承租人不准将房产进行抵押和担保等违法活动。
(九)本项目所有房产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分租,如果承租人擅自转租、分租,出租方将终止与成交人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再退还,转租、分租合同无效。
(十)合同租期:合同租期为三年,起止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期满,承租方无条件将房屋退还出租方,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的任何装修赔偿,也不得要求下轮承租人进行装修费用补偿。
(十一)在本项目租赁经营期间,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征收、征用、拆迁等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以上情况不视为出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在出租方书面通知的期限内无条件腾退并交还租赁场地,出租方无需为此向承租方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赔偿装修损失、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等任何费用。
五、竞租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良好社会信用,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
(二)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转让方式本次出租以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方式进行。
七、现场勘察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勘察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31日(每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二)现场勘察地点:澜沧县第二中学(澜沧县上允镇政法大街3号),
联系人:郭老师15087910612。
八、保证金的交纳
(一)交纳时间:2026年7月13日17:30时—2026年8月10日17:30时。
注: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周
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竞租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责任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到账时间截至后未转入保证金专户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本次出租活动。建议尽早交纳保证金,避免因到账时间延迟造成报名失败。
(二)交纳方式:线下交纳。本次竞租保证金须从竞租申请人报名登记的个人账户或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足额交纳(不允许他人代缴)。交纳保证金后,竞租申请人可电联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也可自行前往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联系方式:李老师0879-7225681,地址:澜沧县勐朗快乐拉祜特色小镇项目二期C3栋(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三)保证金交纳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澜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 号:4600015788490012
备注:项目名称+保证金字样,如:澜沧县第二中学1号百货店保证金。
九、报名事项
(一)出租公告期时间:2026年7月13日17:30时至2026年8月10日17:30时
(二)竞租人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17:30时至2026年8月10日17:30时
(三)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10日18:00时止
(四)网络竞价时间:2026年8月10日18:00时至2026年8月11日10:00时(自由竞价结束后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五)报名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
(六)获取出租文件:
意向竞租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进入后切换地区至普洱市,点击“承租人”登录,选择“国有产权”模块检索查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并获取出租文件。
获取出租文件,出租文件具体包括:
1.出租公告;
2.出租须知;
3. 附件;
4.(报名文件格式)。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报名须提交的表格资料均有模板,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下载本项目出租文件(详见报名文件格式)获取。
特别提示:报名截止时间后将不再接收任何报名资料,不再允许意向竞租人对报名资料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请各竞租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我中心不另行通知,因各竞租人未及时上网查看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十、价款及支付1、成交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国有产权出租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合同第一年房屋租金,不接受分期付款方式。交易中应交纳的税费,由租赁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2、如原承租人未竞得本次房屋的租赁资格,须于项目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清理并腾空租赁房屋内的自用物品,完成验收交接后将对应房屋交付新承租人,具体交付时间以新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人逾期未支付房屋租金或拒绝签署《国有产权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文件的,将视为违约,出租标的将收回。

一、特别注意事项在网络竞价时限内,若因竞租人网络操作失败、网络延迟、电子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网络竞价无法进行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竞租人对交易平台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0879-7225681。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云南省电子交易专业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经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
1、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的;
2、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3、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或发现平台系统存在严重安全漏洞等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出现以上情形时,按以下办法处理:
1、能够保证在竞价开始时间前恢复系统运行的,电子交易活动继续进行;
2、若竞价程序无法按时或无法保证公正、公平、有效进行的,项目暂停,澜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向竞租人发出暂停交易通知。导致项目暂停的情形消除后,澜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向竞租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恢复电子交易程序。

二、风险提示1、竞租人应保管好自己的 CA 数字证书,注意账号安全,因自身的疏忽造成账号或密码泄露或被他人所窃取,可能会给出租方及交易结果造成损失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竞租申请人应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报名经确认后,即视为对公告及勘查区块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包括但不限于面积、质量、数量及瑕疵等),并对提交的资料文件和有关承诺承担责任;
3、如出租方撤回拍卖标的,竞租人已经交纳竞租保证金的,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我中心不对竞租人承担任何损失赔偿责任;
4、如出现导致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况,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第四章规定处理。若竞买人因自身网络、设备故障及操作不当造成无法正常竞价的,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组织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此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发布;2.本次竞租活动的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竞租;3.本次出租不接受电话、口头、邮寄竞租;4.公告解释权归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十
四、联系方式
出租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第二中学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5087910612
联系地址:澜沧县上允镇政法大街3号
 
代理机构: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9-7239563,15087986375
联系地址:澜沧县勐朗镇建设路362号县政府大院内
 
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公共服务区
CA数字证书办理
联系电话:4006727666(24小时服务)0879-2130262
交易网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6年7月13日
 
 
 
附件列表:

序号
文件名称


1
澜沧县第二中学百货店和文印室出租公告.pdf
2
6.自然人CA数字证书办理说明.docx
3
5.云南省新平台新办CA流程(法人).docx
4
4.云南省国有产权系统2.0操作手册 竞租(买)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