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宁东电厂控制系统一体化、智能化与化水系统无人值守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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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宁夏电力宁东电厂控制系统一体化、智能化与化水系统无人值守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宁夏电力宁东电厂控制系统一体化、智能化与化水系统无人值守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404774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404774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屈恬嘉 电话:0951-6970424
邮箱:20111983@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项目名称:宁夏电力宁东电厂控制系统一体化、智能化与化水系统无人值守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404774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404774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 | 西安华控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846.568000 | 849.000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张国栋、高级工程师、G3300434180 | 高继严、高级工程师、70111608 | ||
| 业绩 | 1、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全厂分散控制系统(DCS)与智能发电控制系统(ICS)项目、湘能电投(岳阳)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11月30日 2、同热三期2×100万千瓦煤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智慧管控平台一体化(分散控制系统DCS)及仿真系统设备采购、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年9月13日 3、甘肃电投张掖电厂2X1000兆瓦燃煤机组扩建项目、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01月08日 4、常乐电厂2X100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年06月20日 5、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2X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02月05日 6、大唐华银株洲2X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大唐株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08月25日 | 1、辅网控制系统升级、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8月29日 2、2号机组DCS系统、公用DCS系统及两台机组辅网控制系统软件及核心硬件升级改造项目、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1月16日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40477400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屈恬嘉 电话:0951-6970424
邮箱:20111983@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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