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监理及验收
项目详情
| 招标公告名称: | 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监理及验收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涉县行政审批局 | ||||||||||||||||||||||||||||||||||||||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涉行审招标核字〔2026〕6号 | ||||||||||||||||||||||||||||||||||||||||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农业 | ||||||||||||||||||||||||||||||||||||||||
| 所属地区: | 邯郸市-涉县 | 招标内容: | |||||||||||||||||||||||||||||||||||||||
| 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监理及验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监理及验收已由 涉县行政审批局以涉行审招标核字〔202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涉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县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涉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涉及道路硬化,太阳能路灯,水利设施,大棚,加工流通,农旅融合,连翘种植。本项目拟分为二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监理;二标段: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验收。服务期限:一标段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全部结束为止;二标段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验收工作全部完成。质量标准:一标段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监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二标段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一标段招标范围为:从本项目开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二标段招标范围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在项目实施范围内进行相关检查验收的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和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验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在资质预警核查中,只核查打印本项目要求等级的资质,如果是住建部核发的资质请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动态核查 ”中核查并打印;如果是省住建厅核发的资质请到“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信息-企业信息 ”中查询并打印。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被执行人信息。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3)投标人在“信用河北”网站中未被列入法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注: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4)投标人在“信用邯郸”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查询。(注: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3.1.4财务要求: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其他要求: (1)一标段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全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②监理员不少于2人,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③全职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须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配备。此项要求须在投标函中明确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同一投标人只能对2个标段中的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14 00:00至2026-07-2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8-0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评审方式。“双盲”政策,即“盲抽”、“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9980000。(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河北竖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树丽;电话:0310-3833386; 招标人: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琛;电话:0310-389359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涉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0-3893594 电子邮箱:sxxczx3893594@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