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汽车线束无为产业园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智能数据中心
项目详情
投标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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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办理时间:
0天3小时50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交易3.0数据交换用户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7-13 11:07:02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分
市信息公示比对岗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7-13 14:56:31
办理用时:
0天3小时50分
| 项目名称 | 汽车线束无为产业园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智能数据中心 | |||||||
| 项目编号 | WH810FJ26SG0363 | |||||||
| 标段名称 | 汽车线束无为产业园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智能数据中心 | |||||||
| 标段编号 | WH810FJ26SG0363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聚盈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为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器二楼A202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高鹏0553-253090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胜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钻石湾天麓商业街7-110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靖18205531794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7月10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华美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元) | 10746396.16 | |||||||
| 项目负责人 | 李若水 | |||||||
| 证书编号:皖2342015201671593 |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 工期(天) | 10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康勤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元) | 10747353.71 | |||||||
| 项目负责人 | 窦念祥 | |||||||
| 证书编号:皖2342010201184034 |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 工期(天) | 10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钰润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元) | 10746759.86 | |||||||
| 项目负责人 | 刘娇娇 | |||||||
| 证书编号:皖2342023202306433 |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 工期(天) | 10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良辰建设有限公司:人工单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芜湖市五联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α 0.14 ;β2 0.53;2、基准价:10746838.4;3、多家投标人投标综合得分相同,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60713.pdf
投标报价得分汇总表.pdf
主要资格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