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都匀监狱反邪教主题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都匀监狱反邪教主题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委托,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都匀监狱反邪教主题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都匀监狱反邪教主题教育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GXCZ-A1-26320006。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拟对都匀监狱反邪教主题教育中心进行建设,要求整体设计风格庄重、简洁、正向,兼顾教育性、警示性与引导性,适配反邪教宣传与教育转化需求,布局逻辑清晰,让参观人员在有序参观中认清邪教危害、树立正确认知、坚定反邪信念。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项目要求。
三、项目预算:48.9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和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一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
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工作日每日9:0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获取地点: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20号贵州信合大厦17层。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提供加盖公章的
(1)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2)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获取地点: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20号贵州信合大厦17层。
2.非现场获取:
(1)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2)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供应商联系方式),并将扫描件发至邮箱:liubin1@gxzb.com.cn。
3.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售价:300元。
4.凡参加项目者,报名后请登录国信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进行单位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登录账户并补充信息(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
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完善企业信息中的银行账户并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同时请上传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否则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上述发票均为全电发票,开具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供应商登记的电子邮箱。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7月23日13点30分。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20号贵州信合大厦17层)。
(三)提交方式
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详见第四部分磋商须知及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递交到指定地点。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7月23日13点30分。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20号贵州信合大厦17层)。
九、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
联系人:刘彬、黄文丽
(二)
联系电话:0851-88649185、88649126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
(二)采购人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号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开户信息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20号贵州信合大厦17层
(三)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851-88649185、88649126
采购代理机构
电子邮箱:liubin1@gxzb.com.cn
(四)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文件费、代理费账户)
1.单位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2.开户行:工商银行贵阳市金桥支行
3.账号:2402018409200042674
十二、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受理:
1.
联系人:左工
2.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20号贵州信合大厦17层
3.联系方式:0851-88649135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址http://ztb.guizhou.gov.cn)、《贵州长安网》(官方网址http://www.gzpeace.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四、公告期限
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