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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庐山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庐山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庐山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庐山市中小型水利工程集中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庐山市境内;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为庐山市境内14座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分别为:温泉镇大陇水库、墩山垅水库、蛟塘刘家垅水库、百谷墩水库、蛤蟆塘水库、平峰水库、青龙水库、程泗坛水库、鸭公山水库、提兰水库、叶家垅水库、石牛山水库、曲尺湾水库、姜家垅水库。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4 计划工期:工期240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9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4月29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参加本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自2026年1月至2026年7月任意连续六个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予认可,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8)拟投入注册建造师不准其在从事注册建造师业务的同时兼职从事其他执业,如若查实有此行为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和签字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按无效标处理。同时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10)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予以否决。(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以上;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以上)。核查拟定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应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造师及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退休人员不予认可,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予以否决。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11)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10年(2016年01月01日-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项目合同价不低于217万元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土石坝、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材料(水利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3项验收之一)。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公示信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08月03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 https:/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8 月04日 09 时 30分,开标地点为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次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但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有在建项目。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和中标候选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
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 投标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5 进入资格审查前30名的投标人存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被核实为有在建项目或资格证书不符及业绩弄虚作假投标行为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6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 (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执行。
7.7 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8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需现场答辩的企业除外),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 ”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
7.9 本项目新增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形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相关事项的通知)。
7.10 为了加强项目标后管理,中标单位的项目建造师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除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因其他原因,无法到现场履职的,根据相关规定和约定做出处罚。
7.11 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须为见索即付形式,并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的保函财务费用等相关原始凭证。
7.12投标单位提供应拖欠工程款及材料款承担连带责任承诺书,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7.13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7.14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庐山市水利局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0792-2557390。
7.15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若招标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庐山市中小型水利工程集中建设项目部
地    址:庐山市秀峰大道
联系人:苏凯      
电      话:159799971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翔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西海大道23号?
联系人:余相毅 电话:15270286377
监督单位:庐山市水利局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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