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职工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职工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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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 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 | ||||||||||||||||||||||||||||||||||||||||
| 所属地区: | 保定市-莲池区 | 招标内容: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职工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职工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职工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1.2招标编号:ZYZB-2026-W-0279 1.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1.4招标人地址:保定市莲池区创智路199号深圳园创投中心1号楼1.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6最高投标限价: 保定市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最高价格或官网公布价作为基准价的100%。1.7 服务周期: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8月18日)。1.8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1.9本次招标内容为:食材定点供应服务。1.10招标说明本次招标程序如下: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方法,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不多于5家)。 2.2招标范围:食材定点供应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系统,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总行、(境内)各分支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内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专用条款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为大型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金融机构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的成功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14至2026-07-20,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鹿泉区科瀛智创谷25号楼)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以下资料至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院(石家庄市科瀛智创谷25号楼)现场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此项,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须从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04 09:00 ,地点为 保定市莲池区创智路199号深圳园创投中心1号楼501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高聪,电话:1813205525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电话:0312-3065161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