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2026.1-2027.12)-询比公告
项目详情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1]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2026.1-2027.12)
采 购 人: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
目录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第二章 询比采购须知
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
询比采购须知正文
一、说明
二、询比采购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询比采购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评审步骤及评审办法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2026.1-2027.12)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2026.1-2027.12)
项目编号:C202605BA2001716750129[2]
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2.72万元(人民币,含税) [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采购内容与范围:2026年-2027年职工健康体检。响应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服务期内完成职工健康体检服务工作。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芙蓉纸品公司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2026.1-2027.12)。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持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2.主体要求: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能提供有效证明。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
4.信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函头如有指定收函单位的,应是本项目的采购人或供应商单位,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指定收函的无效。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签署询比响应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签署询比响应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为外籍人员时,应提供足以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件(证据)。
(2)供应商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的其他合法账户,作为后续合同签订时约定的收取有关款项的唯一账号。
(3)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守法诚信承诺书》。
(4)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5)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同意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程序〉承诺书》。
[4]
(6)供应商提供《无“换壳”“换马甲”承诺书》
6.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询比。
(2)存在下列情形的,采购人应否决或取消中选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供应商存在因实施或参与涉烟违法活动,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认定构成涉烟违法犯罪。
(5)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禁入期内存在为规避“黑名单”而采取的“换壳”“换马甲”行为。
(6)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年 7月 13日 102时00分00秒--- 2026年 7月20 日 16时 30分00秒。
获取方法: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tobacco.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即可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采购文件,未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采购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指南。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4)获取采购文件费用: 0“元/标包或元/项目”[根据招标建档-流程信息“售标方式”选择“按标包/按项目”对应填写采购文件费用单位],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 7月 22 日 9时 00 分 00秒。(发布询比公告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递交方法:线下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地址: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201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5]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2日9时 00 分 00秒 年 月 日 时 分 00秒(发布询比公告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开标地点及方式: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供应商必须派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开标地点:四平市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201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发布媒介: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tobacco.com.cn)、网络(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电 话:0434-3367202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平市铁东区南一经街878号
联系人: 周文博
电 话: 0434-3367202
第二章 询比采购须知
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
本表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时,应以本附表的规定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芙蓉纸品公司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2026.1-2027.12) |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名 称: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二章第2.2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公告征集 |
| 领取询比采购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 |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持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职业许证书。 |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 |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不组织 |
|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6年7 月 22 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 |
| 第二章第15.4款 | 最高限价单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单价: 748元/人·年。(人民币,含税) |
| 第二章第17.1款 | 保证金 | ?不要求提交 |
| 第二章第18.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 日(日历日) |
| 第二章第19.1款 | 响应文件份数 | ?线下采购:纸质版响应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电子版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建议双面复印。电子版本应为正本扫描件,并注明供应商名称以及项目名称,U盘。) |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线下采购: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201室。 |
| 第二章第30.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第四章“评审步骤及评审办法” |
| 第二章第31.2款 | 确定中选人 | 本项目确定1名中选人 |
| 第二章第31.3款 | 确定中选报价 | 一家中选:中选人的报价为中选报价 |
| 第二章第35.1款 | 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 | 发布媒介: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tobacco.com.cn)、网络(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n) |
| 第二章第37.3款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 |
| 第二章第39款 | 其他规定 | / |
询比采购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询比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见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
2.2“供应商”是指响应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参加询比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询比采购评审小组”是指采购人组织的、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投标(设备集成和采购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本项目规定的失信行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1条款;
(1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采购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供应商存在因实施或参与涉烟违法活动,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认定构成涉烟违法犯罪。
(5)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禁入期内存在为规避“黑名单”而采取的“换壳”“换马甲”行为。
(6)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参与询比采购的费用
4.1无论询比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询比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持有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详见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第6.1款
7.现场勘察:详见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第7.1款
8.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报价响应货物及其相关配套服务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因此所受的损失。
9.保密要求
9.1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文件、样品(如有)等应给予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否则将取消其报价响应资格。
二、询比采购文件
10.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
10.1 询比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第二章 询比采购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评审步骤及评审办法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
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询比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询比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询比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1.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
12.一般要求
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比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询比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2.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询比采购评审小组就有关询比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2.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2.5供应商应按询比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见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
13.2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4.报价
14.1响应供应商应以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询比采购文件的有关约定进行报价。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4.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
14.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4.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见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
14.5报价方式为:第1次报价:密封;最终报价:单一供应商分别填写最终报价、统一提交询比审小组。
15.供应商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保证金
17.询比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询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7.1 未按询比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7.2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响应文件有效期
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9.响应文件的编制
19.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响应文件制作
线下采购:供应商应按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响应文件,在每一份采购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9.3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线下采购:采购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并建议双面复印。采购响应文件电子版需为纸质正本采购响应文件的扫描件,扫描件格式为PDF格式,并注明供应商名称以及项目名称。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响应文件的加密/密封
线下采购:供应商应将采购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本进行密封,并标明供应商名称及地址、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采购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本视情况可以装入一个密封包,或分别密封。每一密封包上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指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供应商应将采购响应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采购文件注明的地址送至采购人。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线下采购:
21.1供应商在提交采购响应文件后可对其采购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采购人须在递交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供应商代表的签字或盖章。
21.2供应商对采购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采购响应文件”或“撤销报价响应”字样。
21.3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采购响应文件。
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2.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线下采购:供应商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将拒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截止后,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询比采购
23.供应商资格审查
23.1询比采购评审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4.询比采购程序
24.1询比采购程序:初步审查,解释、澄清、说明有关问题,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询比采购按本章第29款进行。
25.初步审查
25.1询比采购评审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具体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6.实质性响应
26.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
26.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由询比采购评审小组依据询比采购文件规定来认定。询比采购评审小组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来决定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性,而不是依据其他证据。
27.澄清
27.1 询比采购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询比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2 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28.符合性审查
28.1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询比采购评审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
(1)不满足本章第26.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
29.询比采购
29.1询比采购评审小组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9.2询比采购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除价格外,询比采购评审小组不得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更改。
29.3评审过程中报价不合理、报价算术错误调整等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情况等通过现场递交进行。
30.提出中选候选人
30.1询比评审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评审步骤及评审办法”进行评审提出中选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30.2评审标准见第四章“评审步骤及评审办法”。
31.确定中选人及中选报价
31.1评标完成后,询比评审小组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
31.2中选报价:见“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
32.询比采购终止
3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比采购活动,通知供应商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重新评审
33.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4.保密及串通行为
34.1询比采购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比采购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2)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询比采购或者放弃成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以及询比采购评审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5.成交信息的公布
35.1采购人按照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将中选结果以适当方式将中选结果通知所有供应商。
36.评标结果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7.中选通知
37.1中选人确定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2中选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中选人在收到采购人的中选通知书后,应按照询比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7.4 中选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7.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38.签订合同
38.1询比采购文件、中选人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8.2中选人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8.3中选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选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七、其他规定
39.其他规定
39.1询比采购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2026.1-2027.12)项目合同
| ******** | ******** |
| 采购编号: | ******** | 合同编号: | ******** |
| 签约地点: | ******** |
一、鉴于条款
鉴于乙方参加甲方《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2026.1-2027.12)》询比(项目编号:***********),并成为本项目供应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询比文件等内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二、业务内容
2.1团检套餐:以实际参加体检人数为准;体检时间以双方商定的日期为准;体检地点乙方单位。
2.2体检项目内容及价格:
职工体检项目(预计:85人/年*2年)
| 检查项目 | 临床意义 |
| 一般检查 | 判断体重是否超重、肥胖、消瘦,血压脉搏是否正常,身高数值。 |
| 专科检查 | 内、外科检查、耳鼻喉科检查(外耳道、鼓膜、鼻腔、鼻中隔、扁桃体、咽部有无异常)、眼科检查(裂隙灯:眼睑、结膜、角膜、虹膜、巩膜、晶状体有无异常)、口腔科检查。 |
| 脑血管超声(TCD) | 能发现脑动脉有无狭窄、斑块、畸形,且安全、有效无创伤。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缺血性脑血管病提供血液动力学依据。 |
| 尿常规12项 | 提示有无急、慢性肾炎,尿路感染,各种疾病引起的肾损害,有无尿糖,提示肾和膀胱有无肿瘤等。 |
| 血常规 | 提示有无细菌感染、贫血、粒细胞增多或减少、血小板增多或减少、白血病、过敏性疾病等。 |
| 空腹血糖 | 提示血糖过高或过低或是正常,是糖尿病最基本检查方法之一,反应胰岛?细胞功能,表示基础胰岛素的分泌能力。 |
| 血脂四项 | 主要包括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它们统称为血脂。血脂过高会导致血液粘稠,动脉硬化加剧,增加患心脑血管病的风险,血脂过低会导致营养不良,免疫力降低,增加患肿瘤等慢性消耗性疾病的风险。 |
| 肝功四项 | 反应肝细胞是否受到损伤及损伤的程度。饮酒、过度劳累、脂肪肝、肝炎、肝肿瘤、长期服药等都可损伤肝脏。 |
| 肾功三项 | 反应有无肾脏损害及损伤的程度,有无高尿酸血症等。对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肾功不全、痛风的诊断,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红斑狼疮等疾病是否并发了肾损害提供依据。 |
| C13呼气实验 | 碳13呼气实验能检出胃内是否受到了幽门螺杆菌的感染,该细菌是破坏性细菌,可导致慢性萎缩性胃炎直至胃癌,也可诱使胃炎、溃疡、息肉恶变。 |
| 全腹超声 | (男性)提示肝脏有无脂肪肝、肝硬化、囊肿、血管瘤、肿瘤,胆囊有无炎症、结石、息肉、肿瘤,胰腺脾脏是否正常,输尿管、膀胱、肾脏有无结石、囊肿、肿瘤,前列腺有无增生、结石、钙化灶、肿瘤等。 |
| (女性)提示肝脏有无脂肪肝、肝硬化、囊肿、血管瘤、肿瘤,胆囊有无炎症、结石、息肉、肿瘤,胰腺脾脏是否正常,输尿管、膀胱、肾脏有无结石、囊肿、肿瘤,卵巢、子宫、输卵管有无囊肿、肿瘤等。 |
| 甲状腺超声 | 提示甲状腺有无炎症、肿大、结节、肿物等,并能大致判断结节、肿物的性质(良性或恶性)。 |
| 乳腺超声 | (女性)能发现是否有乳腺增生、乳房肿块,肿块的大小、位置及良恶性的鉴别。在发现微小钙化灶并鉴别钙化灶是良性还是恶性方面不如乳腺钼靶检查,两者各有优势,可为互补。 |
| 胸正位片(DR)不含片 | 了解有无肺炎、肺不张、肺结核、肺肿瘤、气胸、胸腔积液、肋骨骨折等。肺CT比胸片更清晰和精确,能发现胸片不能发现的微小病变。 |
| 心电图 | 能早期发现心跳快慢、心律失常、心肌缺血、心肌梗死等,这是心脏超声不能发现的。还能提示心室心房有无肥大、电解质有无紊乱等。缺点是心电图只能反应心脏瞬间的状况,如果疾病这时没犯,或发作刚过去,就不能反应疾病实际情况。 |
| 骨密度 | 明确体检者有无骨量减少或骨质疏松,以便及时干预治疗。骨质疏松是一种疾病,经常腰背腿痛,易骨折,严重影响生活质量。 |
| 套餐 | 项目 | 项目意义 |
| 选择一 | 头CT | 能检查出头部颅脑的炎性病变、肿瘤、先天性畸形、脑梗死、脑出血、脑白质病变等。优点是价格便宜、操作快捷方便,且对急性脑出血的诊断比核磁更敏感。缺点是对脑干、小脑等部位疾病的诊断不敏感。 |
| 动脉硬化 | 检查四肢动脉弹性是否正常、有无硬化,评估四肢动脉硬化程度,对于周围血管病早发现早治疗起到重要作用。 |
| 选择二 | 心脏超声 | 超声是检查心脏形态、室壁运动、心脏瓣膜活动情况以及左心室功能的最常用手段。对瓣膜病诊断准确率较高,对心肌病、冠心病、心梗并发症、高血压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肺心病及心包疾病有较大的诊断价值。 |
| 心肌酶 | 心肌酶能判断心肌是否受到损伤,用于心肌梗死、心肌炎、肌肉损伤等的辅助诊断。 |
| 肌钙蛋白 | 肌钙蛋白在判断心肌是否受到损伤方面比心肌酶更准确,是诊断急性心肌梗死的必要条件。也用于心肌炎、心肌损伤的辅助诊断。 |
| 选择三 | 24小时动态心电 | 一些心绞痛、心律不齐、心动过速或过缓的病人,常常在夜间或劳累或情绪波动时发作,往往到医院时发作已经停止,一般心电图就很难发现问题。而此项检查可以跟踪病人24 小时的心电图,因此能确定心肌缺血发生的时间及程度,心律失常的数量和性质。 |
| 心肌酶 | 心肌酶能判断心肌是否受到损伤,用于心肌梗死、心肌炎、肌肉损伤等的辅助诊断。 |
| 肌钙蛋白 | 肌钙蛋白在判断心肌是否受到损伤方面比心肌酶更准确,是诊断急性心肌梗死的必要条件。也用于心肌炎、心肌损伤的辅助诊断。 |
| 血离子 | 是检查血清中鉀、钠、氯、钙等离子的含量是否正常,这些离子对细胞内外液体的平衡及神经肌肉的兴奋性等非常重要。 |
| 选择四 | 肺部CT基础项目中胸片钱不退CT不打片 | 了解有无肺炎、肺不张、支气管扩张、肺大泡、肺囊肿、肺结核、肺结节、肺肿瘤、气胸、胸腔积液、肋骨骨折,了解纵膈及纵膈内器官如心脏、淋巴结等有无异常等,可发现有无心脏扩大、心包积液等。比胸片更加清晰、直观,可发现胸片不能显示的肺部病变,对肺肿瘤也有早期筛查和诊断意义。 |
| 选择五 | 电子肠镜 | 医生可直观并清晰 观察到患者的肛门、直肠、乙状结肠、盲肠粘膜的情况,协助诊断各种炎症、溃疡、息肉、肿瘤、痔疮、肛瘘等疾病。在发现可疑病变后还可通过活检钳将病变组织取出送病理检查,以确定病变的性质。(说明:肠镜检查配套药品费用需自理,如选择做无痛肠镜麻醉费用需自理。) |
| 选择六 | 电子胃镜 | 医生可直观并清晰观察到患者的食管、胃、十二指肠有无炎症、溃疡、息肉、肿瘤等,同时还可通过活检钳取出病变粘膜组织送病理学检查,以判断病变性质。(说明:胃镜检查配套药品费用需自理,如选择做无痛胃镜麻醉费用需自理。) |
| 选择七 | 糖化血红蛋白 | 反应近两个月 平均血糖浓度,是判断血糖控制状态最有价值的指标。与空腹血糖配合检查可初步确诊糖尿病,仅凭空腹血糖是无法确诊糖尿病的。 |
| 尿肾功反应早期尿中蛋白丢失情况 | 能区分是肾小球出了问题还是肾小管出了问题,能发现尿常规发现不了的微量蛋白丢失,特别适用于高血压、糖尿病人发现早期的肾损害,与血肾功一起能更全面反应肾脏情况。但不能替代血肾功对肾脏功能的评估。 |
| 眼底照相 | 用仪器将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有无异常清晰的拍照下来,留作原始资料,为下一次就诊或会诊提供资料进行对比。可判断有无糖尿病、高血压并发眼损伤。 |
| 选择八 | 心肺运动实验 | 了解心肺功能:可以准确评估心肺和肺脏在运动状态下的功能表现。通过测量摄氧量、二氧化碳排出量等指标,判断心肺系统的储备能力和工作效率,发现潜在风险。有助于早期发现一些潜在的健康问题,如隐匿性心脏病、肺功能异常等。即使没有明显症状,也可能在运动实验中暴露出一些潜在的风险因素。 |
| 心肌酶 | 心肌酶能判断心肌是否受到损伤,用于心肌梗死、心肌炎、肌肉损伤等的辅助诊断。 |
| 选择九 | HPV人乳头瘤病毒检测 | 90%以上的宫颈癌的发生与人乳头瘤病毒感染有关,是目前早期宫颈癌筛查的常规项目。宫颈癌筛查最佳方案 = 液基细胞学检查 + HPV |
| 液基细胞学检查 | 用于宫颈癌筛查和微生物感染的检测。对宫颈癌细胞的检出率可达100%,同时能发现部分癌前病变。能检测出霉菌、滴虫、某些病毒感染。 |
| 选择十 | 颈椎双斜片 | 能检查颈椎有无骨质增生、生理曲度是否正常,神经是否受到压迫,椎管有无狭窄,有无骨折等。 |
| 腰椎正侧片 | 能检查腰椎有无骨质增生、生理曲度是否正常,神经是否受到压迫,椎间孔是否变小,椎管有无狭窄,有无骨折等。 |
| 选择十一 | 甲功三项 | 是指TSH、FT3、FT4三项指标,能确定您甲功是否正常,是否有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低,或只是有甲亢或加减的趋势,为及时治疗提供依据。 |
| 风湿三项 | 是检查类风湿性关节炎辅助手段中最重要的一项。也能辅助诊断活动性风性疾病,如风湿性心肌炎、心包炎、关节炎,急性肾小球肾炎等。 |
| 选择十二 | 甲肝抗体 | 提示您是否曾经感染过甲肝病毒或正在受到甲肝病毒的感染。 |
| 乙肝病毒检测 | 提示您是否患有乙型肝炎,或曾经患有乙肝现在还有无传染性,或现在有无注射乙肝疫苗的必要性。 |
| 丙肝抗体 | 提示您是否曾经感染过丙肝病毒或正在受到丙肝病毒的感染。 |
| 肝脏瞬时弹性成像 | 俗称肝纤维检查。通过测量肝脏硬度来判断肝脏有无纤维化及纤维化的程度,还能用于各类肝病在不同阶段病情的监测与评估。 |
| 选择十三 | 大便潜血 | 用来检查粪便中隐匿的肉眼看不到的红细胞,来判断是否有消化道出血,是对消化道病变的早期预警,对消化道的肿瘤如胃癌、大肠癌、息肉、腺瘤的早期筛查有意义。 |
| 动脉硬化 | 检查四肢动脉弹性是否正常、有无硬化,评估四肢动脉硬化程度,对于周围血管病早发现早治疗起到重要作用。 |
| 选择十四 | 喉镜 | 适用于咽喉疼痛、咽部有异物感、声音嘶哑、吞咽困难、吞咽疼痛、呼吸困难、咯血等症状者。 |
| EB病毒检测 | 与鼻咽癌的发生密切相关。 |
| 选择十五 | 眼底镜 | 用仪器检查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有无异常,不仅对眼科疾病有诊断意义,还能为发现某些全身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提供线索和诊断依据。 |
| 眼底照相 | 用仪器将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有无异常清晰的拍照下来,留作原始资料,为下一次就诊或会诊提供资料进行对比。 |
| 医学验光 | 是用高精密、高成本的仪器,由专业验光师来进行检查验光,要比普通眼镜店的普通常规验光精准的多,是配一副屈光准确、舒适健康眼镜的前提。 |
| 选择十六 | 全口龈上洁治术 | 主要是治疗牙龈炎的,使用器械去除牙龈上的软垢、牙石、菌斑,磨光牙面达到去除局部的刺激,让牙龈炎症状消退。 |
| 选择十七 | 动脉硬化 | 检查四肢动脉弹性是否正常、有无硬化,评估四肢动脉硬化程度,对于周围血管病早发现早治疗起到重要作用。 |
| 肝脏瞬时弹性成像 | 俗称肝纤维检查。通过测量肝脏硬度来判断肝脏有无纤维化及纤维化的程度,还能用于各类肝病在不同阶段病情的监测与评估。 |
| 选择十八 | 法国鹰演全身健康筛查仪 | 可对人体10大系统(呼吸、循环、消化、泌尿生殖、神经、内分泌、骨骼、免疫、植物神经、变态反应性疾病)的功能进行分析评估,提示引起异常功能的可能的隐患和病变,还能全面分析人体内环境的状态。该项检查,只对人体异常功能起提示作用,不作为疾病的诊断依据。 |
| 选择十九 | 颈椎CT | 检查颈椎病。 |
| 腰椎CT | 检查腰间盘膨出,突出。 |
| 上腹部CT | 能检查肝脏、胆囊、胰腺、脾脏、胃等脏器有无病变,如:炎症、结石、囊肿、脓肿、息肉、肿瘤等,对上述病变的定位和性质判断可靠,比超声更精准、清晰、全面。CT分平扫和增强两种模式,增强扫描可提高平扫不易发现的病变的检出率,还可反应一个病变处的血供情况,从而判断病变的良恶性,如早期癌变或转移癌等。 |
| 选择二十 | 甲肝抗体 | 提示您是否曾经感染过甲肝病毒或正在受到甲肝病毒的感染。 |
| 乙肝病毒检测 | 提示您是否患有乙型肝炎,或曾经患有乙肝现在还有无传染性,或现在有无注射乙肝疫苗的必要性。 |
| 丙肝抗体 | 提示您是否曾经感染过丙肝病毒或正在受到丙肝病毒的感染。 |
| 选择二十一 | 甲胎蛋白(AFP) | 是诊断原发性肝癌的特异性较强的肿瘤标志物, 约80%的原发性肝癌患者AFP明显升高。另外,睾丸肿瘤、卵巢肿瘤、卵巢畸胎瘤、胃癌、胰腺癌、结肠癌、肺癌、肾细胞癌、乳腺癌、肝炎、肝硬化等AFP也可不同程度升高。 |
| 癌胚抗原(CEA) | 是一种广普性肿瘤标志物,它能反应多种肿瘤存在,但特异性差,灵敏度不高。CEA在良性疾病,如肝炎、肝硬化、肠炎、肺结核、肺气肿、糖尿病、心血管病、肝肾功能不全和妊娠时可有一过性升高,嗜烟者约13.6%可出现阳性。 |
| 糖类抗原CA724 | 也称胃癌抗原,是胃癌及各种消化道癌的标志物,成倍升高有一定临床意义。肺癌、乳腺癌、卵巢癌也升高。正常人有过胃溃疡和胃炎者也会不同程度升高。 |
| 糖类抗原CA199 | 是对胰腺癌敏感性较高的标志物。正常成人胰腺、肝胆中少量含有。胰腺癌、胆囊癌、胆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甚或急性胰腺炎、胆石症、肝炎、肝硬化等消化系统良性疾病都可不同程度升高。 |
| 前列腺特异性抗原 (PSA) | 是精液的主要成分,是唯一适合于监测前列腺癌的特异性肿瘤标志物,主要用于前列腺癌的诊断,对前列腺癌的特异性为82-97%。另外,外伤、炎症、前列腺增生、前列腺炎、前列腺按摩都可能会引起血清PSA一定程度的增高。男性射精后,血清PSA会急速上升,并且有97%要在48 小时后才能恢复至原来水平。 |
| 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 | 是小细胞肺癌(SLCL)最敏感最特异的肿瘤标志物,检出率高达65%-100%,是公认的高灵敏性、高特异性的标志物。也是神经母细胞瘤、恶性黑色素瘤的肿瘤标志物。但NSE也存在于正常红细胞中,标本溶血会影响结果。 |
| 选择二十二 | 甲胎蛋白 | 是诊断原发性肝癌的特异性较强的肿瘤标志物, 约80%的原发性肝癌患者AFP明显升高。另外,睾丸肿瘤、卵巢肿瘤、卵巢畸胎瘤、胃癌、胰腺癌、结肠癌、肺癌、肾细胞癌、乳腺癌、肝炎、肝硬化等AFP也可不同程度升高。 |
| 癌胚抗原 | 是一种广普性肿瘤标志物,它能反应多种肿瘤存在,但特异性差,灵敏度不高。CEA在良性疾病,如肝炎、肝硬化、肠炎、肺结核、肺气肿、糖尿病、心血管病、肝肾功能不全和妊娠时可有一过性升高,嗜烟者约13.6%可出现阳性。 |
| CA19-9 | 是对胰腺癌敏感性较高的标志物。正常成人胰腺、肝胆中少量含有。胰腺癌、胆囊癌、胆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甚或急性胰腺炎、胆石症、肝炎、肝硬化等消化系统良性疾病都可不同程度升高。 |
| CA125 | 存在卵巢癌患者血清中,敏感性高(阳性率60-90%),特异性差,升高2倍有意义。卵巢良性肿瘤、子宫肌瘤、女性盆腔炎、子宫内膜异位症、行经期、胰腺炎、肝炎、胆囊炎、肺炎、肝硬化、乳腺癌、胰腺癌、肝癌、胃癌、肺癌等也可不同程度升高。 |
| CA-153 | 是乳腺癌最重要的特异性标志物,是乳腺癌诊断、监测术后复发、观察疗效的最佳指标。肺癌、卵巢癌、结直肠癌也可不同程度升高。另外,良性乳腺疾病、子宫内膜异位症、卵巢囊肿也可一过性升高。 |
| CA724 | 也称胃癌抗原,是胃癌及各种消化道癌的标志物,成倍升高有一定临床意义。肺癌、乳腺癌、卵巢癌也升高。正常人有过胃溃疡和胃炎者也会不同程度升高。 |
| 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 | 是小细胞肺癌(SLCL)最敏感最特异的肿瘤标志物,检出率高达65%-100%,是公认的高灵敏性、高特异性的标志物。也是神经母细胞瘤、恶性黑色素瘤的肿瘤标志物。但NSE也存在于正常红细胞中,标本溶血会影响结果。 |
(2)以下二十二项套餐,可任选一项套餐:
三、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四、合同价款、验收标准及支付
4.1本合同是:单价合同。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执行具体项目时,由甲方明确具体项目执行人。合同金额据实结算,已包含了乙方业务开展以及为了实现最终目标所应发生的全部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
4.2职工体检费用为(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人·年(小写 元/人·年);不含税价大写: 元/人·年(小写 元/人·年);税率 。
4.3按实际体检人数乘以单价结算,乙方须提供《体检报告》及正规医疗机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体检报告》及正规医疗机构发票后 45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五、双方权利义务
5.1甲方的权利义务
5.1.1负责在当年体检前两周将参检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提供给乙方。
5.1.2负责体检日程计划编制、体检通知、注意事项告知及参检人员组织。
5.1.3负责协助乙方核实参检人员身份。
5.1.4负责体检结果的统一领取、发放。
5.1.5负责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5.1.6有权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
5.1.7有权提出在服务期内调整体检项目。
5.2乙方的权利义务
5.2.1负责体检指引单的制作、发放,确保参检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准确无误。
5.2.2负责配置足够的具备资质的医务人员、仪器设备、器材用品,保证服务质量与技术质量,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诊疗护理规范。
5.2.3负责向甲方及时(体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书面结果(要求清晰工整)。体检现场或总检报告时发现重大异常者(如疑似肿瘤等)须在第一时间告知参检对象或甲方体检组织部门。
5.2.4负责参检人员现场引导与秩序维护。
5.2.5负责提供追踪、指导、就诊绿色通道、健康教育等后续健康管理服务。
5.2.6乙方须指定一名联络人与甲方协调沟通。
六、违约责任
6.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即应本着诚信原则切实遵守,如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应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后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导致甲方员工基本信息、体检报告等信息泄露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结算额的2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6.3因乙方原因造成受检者重大疾病漏诊、误诊或延误治疗时机,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只对体检/普查项目范围内的当次检查结论负责。体检项目以外造成的漏诊、误诊乙方免责;体检过程中受检者突发意外而又因医学科学局限导致的无法挽救的后果乙方免责;受检者提供的健康信息不真实、未遵循体检/普查注意事项或体检后未遵照乙方建议进一步检查或复查,造成疾病漏诊、误诊或延误治疗时机,乙方免责。
6.4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除本合同另有条款明确约定外,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当期合同结算金额10%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6.5任何一方违反知识产权约定的,应按合同金额的30 %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实际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6.6合同损失赔偿包括实际直接损失、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以及商誉损失、诉讼费、调查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
七、保密条款
7.1乙方从甲方(含子公司、关联公司,下同)处获得的任何性质、任何内容、任何载体、任何形式的非公开信息均为保密信息。乙方只能由其履行本合同所必要的工作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乙方不得做其他用途,也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在本条中,“第三方”是指除甲乙双方之外的任何人员和机构。
7.2如乙方将在甲方处获取的保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双方均同意将本方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仅限制在涉及本合同执行的工作人员范围,并对他们提出保密要求,严禁私自泄露。
7.3乙方在本合同项目结束后,负责将本项目的所有相关信息及资料完整地交付甲方,不得自行保留,否则,视为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
7.4乙方(含乙方关联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咨询者、代理人、顾问等相关人员或机构均为保密义务人。乙方应当确保获知甲方保密信息的上述人员或机构知悉且同意于任何时间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及受其约束,负有与乙方同等保密义务,且乙方应当对上述人员或机构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5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撤销、无效或终止而终止。乙方应当履行保密义务,除甲方已主动公开的信息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外,乙方应当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相关信息。
八、廉洁条款
8.1合同双方应守法经营、廉洁自律,共同遵守《廉洁履约协议书》(见合同附件),防范违法违纪行为,保障合同双方的经济活动合法有序开展,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2若乙方包括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有甲方明示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的,经查实,甲方有权将该不良记录记入甲方的供应商诚信档案,并根据甲方的供应商管理规定予以违法失信惩戒,包括但不限于追究供方违约责任乃至解除合同,且保留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向媒体公开的权利。
8.3当乙方出现不良行为情形时,甲方有权按照《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见合同附件)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九、特别提示条款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对供应商管理的要求。本合同中涉及的甲方有关技术标准、检验标准、财务制度、供应商管理、供应商管理评价规则等企业内部文件,以及相关的招标文件、商务谈判文件或记录为本合同履约要求的一部分,乙方在此明示已知晓有关内容,并确保自身行为符合甲方内部文件的最新要求。
十、不可抗力条款
10.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火灾、水灾、旱灾、风灾、雪灾、冰灾、地震、山崩等;政府行为,如政策变化、征收、征用等;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禁运、疫病等。国家另有规定的,应遵从其规定。
10.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以合理方式立即将不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通知另一方,及时用特快专递向对方发出事件发生地点有关政府部门、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以证实不可抗力的存在;如因一方怠于通知而造成另一方损失或损失扩大的,怠于通知的一方应负责赔偿另一方的相应损失。
10.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除因不可抗力事件受到影响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他部分。
10.4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
10.5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中止与解除
11.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并签订补充合同。
11.2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1.2.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11.2.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11.2.3丧失商业信誉;
11.2.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依据本条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1.3甲方认为乙方可能存在《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时,甲方有权中止履行,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上述情形消除后 7 日内,甲方应当采取合理方式通知乙方恢复履行。
1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11.4.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1.4.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11.4.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 30 日内仍未履行;
11.4.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1.4.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1.5.1乙方迟延履行超过 30 日,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 7 日内仍未履行的(书面形式是指邮件、电子邮件、传真)。
11.6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在承担违约责任后,根据验收结果据实结算。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本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本合同、订单和附件;2.中选通知书;3.询比文件。以上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十四、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本合同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通知送达
15.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本合同中所列示的送达地址。
15.2一方当事人变更送达地址信息/电子送达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 7 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合同联系地址系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各方确认上述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适用于诉讼的各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特别程序及执行程序。
15.4合同各方当事人保证提供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信息准确、有效,如果提供的地址/电子送达信息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电子送达信息,使往来函件、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因当事人提供的地址/电子送达信息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信息,导致往来函件、法律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时,即为送达。
15.5送达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十六、其他约定
其他约定。
附件:
1.廉洁履约协议书
2.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
| 甲 方 | 乙 方 |
| 甲方(盖章): ******** | 乙方(盖章):******** |
| 地址:********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 电话:******** | 电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税号:******** | 税号:******** |
| 日期:******** | 日期:******** |
附件一
廉洁履约协议书
为促进甲乙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依法依规经营、诚实守信履约,相关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防范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保障双方经济活动合法有序开展,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以及烟草行业、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特订立本廉洁履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第一条 甲方义务
1.甲方本业务相关人员(以下简称“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个人或投资的企业与乙方发生业务往来;不得通过投资入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投资、委托他人或企业投资、持有“干股”等)、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居间服务等)或其他形式从乙方获取经济利益。
(注:协议书所称“特定关系人”是指,与甲方本业务相关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2.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向乙方推荐或指定分包商、供货商、服务商;不得向乙方或其分包商、供货商、服务商推荐或指定购买经济合同有关的材料和设备等。
3.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借业务活动之机,安排人员在乙方获取薪酬。
4.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接受或索要乙方的现金、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得接受或要求乙方安排请吃、请钓、旅游、健身、打牌、唱歌等消费娱乐活动;不得以借用方式占用乙方财物;不得向乙方借款,或者以借款给乙方或其关联人的方式获取回报;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邀请或接受乙方参加家中乔迁、寿宴、子女升学及婚丧嫁娶等。
5.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与乙方人员来往过程中,不得出现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保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三年内及在参与甲方采购活动的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因招投标活动受到行政处罚记录,并坚决抵制围标串标、买卖资质、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及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2.不得从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其投资的企业处进行采购。不得接受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通过投资入股、提供服务或其他形式获取经济利益。
3.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其投资的企业。不得接受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向乙方推荐或指定的分包商、供货商、服务商,或者采购其推荐或指定的与经济合同有关的材料和设备等。
4.不得安排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在乙方或乙方关联单位工作。
5.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行贿;不得向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现金、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得以借用名义提供财物;不得安排请吃、请钓、旅游、健身、打牌、唱歌等消费娱乐活动;不得报销应由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与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相互借款;不得参加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乔迁、寿宴、子女升学及婚丧嫁娶等。
6.与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来往过程中,不得出现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7.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如发现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索、拿、卡、要”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或反映情况。
8.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问题的核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隐瞒、转移、销毁相关信息或资料。
第三条 法律责任
1.甲方人员违反协议书的第一条约定的,一经查实,按照管理权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烟草行业和甲方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甲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违反协议书第二条规定的,一经查实,根据甲方《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及其他供应商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甲方可单方解除或终止主合同,且有权通过媒体公开上述行为。
3.乙方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违反协议书第二条规定,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条 协议书生效及法律效力
协议书为主合同附件,在主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与主合同同步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接受并严格遵守。
第五条 特别提示
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协议书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协议书所约定的内容已准确理解,对其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
附件二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中烟采购业务活动中供应商的行为,防范采购领域廉洁风险,推动湖南中烟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公司全资、控股和管理企业(以下统称公司)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参加公司采购活动,向公司提供工程、货物、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不良行为是指供应商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烟草行业制度规定、合同约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烟草企业利益的行为。(见附录A)
第五条 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遵循事实清楚、客观公正、程序合法、审慎认定、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 公司党组会和各单位党委会(党总支会)是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认定主体。公司党组会负责供应商行贿行为、总部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认定,及所有暂缓、缩短或降低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措施的决定。各单位党委会(党总支会)负责本单位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认定,提出暂缓、缩短或降低执行不良行为处理措施的建议。
第七条 公司各级规范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规范管理部门”)是供应商不良行为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办”)是公司系统供应商不良行为归口管理牵头部门,负责制(修)订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负责总部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的收集、核实,并向公司党组会提交处理建议;负责按中国烟草总公司要求提报供应商不良行为相关信息。
(二)各单位规范管理部门是各单位供应商不良行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收集、核实,向本单位党委会(党总支会)提出处理建议,并将最终处理意见向公司规范办报备。
第八条 公司规范办负责维护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第九条 公司各级采购实施、采购需求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应配合规范管理部门进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调查核实,在采购活动中发现供应商涉嫌存在不良行为的,应及时报告规范管理部门,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提供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涉嫌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采购实施部门负责将本单位的处理决定及时书面告知被处理的供应商。
公司规范办应通过合同约定方式要求为公司采购活动服务的招标代理、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审计、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其发现供应商涉嫌存在不良行为时及时书面告知相关部门。
第三章 不良行为处理措施
第十条 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
(一)禁入措施,指永久或在一定期限内,在公司新采购活动中做中标资格否决处理;
(二)业务处置,指对在供供应商采取警示约谈,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等处理措施。
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适用于所有不良行为,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追究违约责任。指根据合同约定,对其不良行为构成违约的在供供应商追究违约责任,包括相应扣除履约保证金、要求支付约定违约金以及赔偿其他损失等。符合终止或解除合同条件的,依法终止或解除合同。
供应商被中国烟草总公司通报存在行贿行为的,在参加公司采购活动中经认定存在不良行为的,被相关行政、司法部门认定存在不良行为的,将其列入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并根据行为严重程度,在公司范围内实施禁入措施和业务处置。
(一)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禁入期1年。在供供应商降低未执行供货份额20%或缩短未执行周期服务期限20%,扣除履约保证金20%;
(二)认定为较重不良行为,禁入期2年。在供供应商降低未执行供货份额40%或缩短未执行周期服务期限40%,扣除履约保证金40%;
(三)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禁入期3年。在供供应商降低未执行供货份额60%或缩短未执行周期服务期限60%,扣除履约保证金60%;
(四)认定为特别严重不良行为,永久禁入。终止或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100%。
以上所述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是指在与湖南中烟发生业务时认定不良行为时才予以扣除。在供供应商未缴纳履约保证金,产生的违约行为在应付款扣除相应违约款。在供业务无备选供应商参照附录F执行。
第十二条 禁入措施和业务处置从认定之日起执行。被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和行政监管部门公告存在不良行为的,或被中国烟草总公司通报存在不良行为的,如规定了处置期限按其规定期限执行,如未规定处置期限按第十一条的规定期限执行。
第十三条 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在处理期内,或处理期满后,再次发生不良行为的,提高其当次不良行为严重程度一档,并从当次不良行为认定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在处理期内,因其提供的工程、货物、服务暂时无法替代的,由采购实施部门、采购需求部门提出意见,规范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各单位党委会(党总支会)经集体研究后,报告公司规范办(附录B),经公司党组会审定后,可以暂缓、缩短或降低执行处理措施。公司规范办及时向中国烟草总公司报备。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将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核心技术资料公开,交给其他供应商使用。
第十五条 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在处理期内,能主动整改、消除或减轻不良行为危害后果的,可以申请缩短禁入期和(或)降低业务处置力度,但实际禁入期最短不得少于处理决定对应时间的一半,实际降低比例不得少于处理决定对应比例的一半。因行贿行为而认定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原则上不得缩短禁入期和降低业务处置力度。
第十六条 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提出的缩短禁入期和(或)降低业务处置力度申请,由采购实施部门、采购需求部门提出意见,规范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各单位党委会(党总支会)经集体研究后,报告公司规范办,由公司党组会审定。
第十七条 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禁止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以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且不受其名称变更的影响。
第四章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程序
第十八条 信息收集与核实。规范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涉嫌存在的不良行为进行核实;初步认定供应商存在不良行为的,应当告知供应商,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根据核实结果,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九条 规范管理部门将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建议提交公司党组会或各单位党委会(党总支会),对处理建议进行研究,认定是否属于不良行为,做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条 各单位在做出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决定后,及时将《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通知书》(附录D)送达供应商。无异议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司规范办备案(附录C);如为在供供应商,备案同时需报送具体业务及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 涉及行贿供应商的且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公司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或其他处理决定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各相关部门应将相关复印件移交规范管理部门。各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填写《行贿供应商列入行业“黑名单”提报表》(附录E),并逐级报送公司规范办。公司规范办应在收到相关资料10个工作日内,组织核实相关内容,报公司党组会集体研究,做出认定。公司规范办根据决定向中国烟草总公司报送相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 公司采购活动要在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进行查询,存在下列情形的,对其参加公司采购活动做中标资格否决处理:
(一)被列入行业和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
(三)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
(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
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
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
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规范管理部门组织招标项目的上述查询工作,采购实施部门组织非招标项目的上述查询工作。
第二十三条 采购实施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对查询结果进行复核,确保被列入第二十二条情形的供应商不能参与公司新采购业务活动。在供供应商要补充签订廉洁协议,由采购实施部门牵头组织进行警示约谈,明确廉洁要求。
第二十四条 采购实施部门在与原供应商续签合同时须进行查询,被列入第二十二条情形且在禁入期内的,不得与其续签合同。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在采购业务活动中有下列情形的,一经发现,需及时纠正,造成后果的,由规范管理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按公司《综合管理考核规定》《公司问责工作实施细则》等,提请按程序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1.采购活动中不履行查询程序、不落实查询结果的;
2.发现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未及时上报、故意瞒报,或因疏于监管未提请认定供应商不良行为的;
3.未及时或全部落实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置措施的;
4.利用本管理办法对不存在不良行为的供应商排挤歧视、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5.有其他违规情形需追究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对涉嫌存在不良行为的供应商核查时,发现公司员工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移交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和处理,按本办法最新版本执行。
第七章 附录列表
| 编号 | 记录名称 | 保存处 | 保存期限 |
| 附录A | 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情形 | ——— | ——— |
| 附录B | 供应商不良行为暂缓执行处理决定申请表 | 公司规范办 | 五年 |
| 附录C |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决定备案表 | 公司规范办 | 五年 |
| 附录D |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通知书 | 采购实施部门、 | 五年 |
| 附录E | 行贿供应商列入行业“黑名单”提报表 | 公司规范办 | 五年 |
| 附录F | 与不良行为供应商业务切割操作规程 | ——— | ——— |
附录A
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情形
| 行为类别 | 不良行为 | 具体情形 | 不良等级 |
| 采购寻源 | 违法违规违纪获取采购信息 | 1.非法打听、获取潜在投标人及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保密信息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扰乱采购秩序 | 3.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恶意威胁、骚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本单位采购工作人员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干扰其他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7.对本单位采购活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恐吓的。 | 严重不良行为 |
| 弄虚作假 | 8.以他人名义投标,参与采购活动或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合同签订 | 14.在签订招标采购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15.无正当理由在中标(成交)后拒不签订合同,或拖延签订合同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16.在所有中标供应商中以最低报价中标,无正当理由在中标(成交)后拒不签订合同,或拖延签订合同的,或不按合同规定履行。 | 严重不良行为 |
| 17.履约期间,供应商资质等信息发生实质性变更,不及时告知本单位或故意隐瞒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22.将中标(成交)项目整体转包,或肢解项目后转包,或违约分包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合同履约 | 31.项目验收不合格且不按本单位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泄密 | 34.擅自泄露本单位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等,给本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造成本单位损失 | 35.因员工劳动关系、保险缴纳、工伤处置、作业现场防护不到位等原因,使本单位成为被告或共同被告,或给本单位造成损失。 | 经济损失数额100万元以下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经济损失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 | 严重不良行为 |
| 36.因违法、违规、违约造成本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 经济损失数额100万元以下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经济损失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 | 严重不良行为 |
| 37.违反合同约定,未经公司同意,向本单位以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烟用包装材料实物、模板、标样信息、工艺参数、防伪技术等,损害本单位利益的。 | 严重不良行为 |
| 项目实施 | 安全生产 | 38.对安全事故隐患未按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及时消除,或违章指挥、冒险作业且拒不整改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39.在吊装、拆除、动火、高处、有限空间、杀虫等危险作业时不符合本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且同一服务周期内根据合同或《安全协议》处罚3次(含3次)超过2000元及以上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40.供应商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本单位经济损失的。 | 生产安全事故造成认定伤残等级1-3级伤残1人,或单次造成认定伤残等级4-9级2人的事故;或造成财产损失在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 一般不良行为 |
| 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或3人(含)至5人重伤,或者造成财产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或5人(含)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财产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 严重不良行为 |
| 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含)以上死亡或10人(含)以上重伤,或者造成财产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的。 |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 41.对本单位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 违法违规违纪进行利益输送 | 特定关系人利益输送 | 42.安排本单位业务相关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在其单位或关联单位工作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行贿 | 44.为本单位业务相关人员及特定关系人支付学习、培训、旅游、出国留学等费用,邀请业务相关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进行吃、钓、游、玩、赌等消费娱乐或赌博活动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45.在与本单位的业务合作过程中,发现本单位人员“索、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不及时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46.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行贿,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行贿数额分别为: | 不满100万元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500万元及以上,或者向公司多个单位、多名干部职工行贿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 47.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行贿的供应商在禁入期满后再次向本公司干部职工行贿的。 |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 对本单位外采购相关人员行贿或受贿 | 48.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本单位采购业务中存在收受贿赂、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底、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49.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委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尚未构成犯罪的。 | 尚未构成犯罪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构成犯罪的 | 严重不良行为 |
| 中国烟草总公司公布、通知的 | 50.中国烟草总公司公布的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通知的行业其他直属单位行贿供应商名单,明确新采购活动禁入截止日期的。 | 日期为公布或通知的当年或之后第一个自然年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日期为公布或通知后的第二个自然年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日期为公布或通知后的第三个自然年的 | 严重不良行为 |
| 禁入期为永久的 |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 异议与投诉 | 虚假异议或投诉 | 51.假冒他人名义进行异议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55.一年内三次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政府公告 | 质量抽查 | 58.在国家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或者专项监测抽查中,被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 |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 政府监管部门认定存在不良行为 | 59.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在本单位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等不良行为,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 | 禁入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禁入期在1-2(含)年 | 较重不良行为 |
| 禁入期在2-3(含)年 | 严重不良行为 |
| 禁入期为永久的 |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 其他 | 其他不良情形 | 60.在本单位、上级主管单位或部门的检查调查和各级监委的案件查办中拒不配合,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 严重不良行为 |
| 61.三年内被5家行业省级直属单位列入较重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 |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 62.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湖南中烟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情形。 | 对应等级 |
| 63.对参与制假活动或以各种形式向制假分子提供支持的。 |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 64.因疏于管理、未尽应有监管义务等原因,导致所管控资源被他人用于制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的。 | 严重不良行为 |
附录B
供应商不良行为暂缓执行处理决定申请表
报送单位名称(盖章): 报送时间: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社会信用代码 | 不良行为处理措施 | 禁入期限 | 申请暂缓执行单位 | 暂缓执行理由 | 暂缓执行期限 | 备注 |
联系电话:
说明:1.本表中“暂缓执行理由”指暂缓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决定的具体事由。
2.本表涉及个人身份证信息时,应做必要的技术处理。
附录C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决定备案表
报送单位名称(盖章): 报送时间: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姓名)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 | 直接责任人(如有)及其身份证号 | 社会信用代码 | 认定单位 | 认定日期 | 不良行为情形 | 处理措施 | 禁入期限 | 备注 |
| 本单位(部门)在供业务处置情况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姓名) | 是否有在供业务 | 项目名称 | 项目合同总金额(万元) | 项目截止期 | 已支付总金额(服务期) | 未执行总金额(服务期) | 处置措施 |
联系电话:
说明:1.本表中“认定日期”指认定单位作出不良行为处理决定的时间。
2.本表涉及个人身份证信息时,应做必要的技术处理。
3.本表涉及的相关资料(包括并不限于证据性材料、专题会议纪要、党组或党委会会议决议)应随同此表一并上报。
附录D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通知书
××(供应商名称或者姓名):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烟草行业政策以及《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现对你单位/你在参与××(项目名称)中的不良行为处理如下:
一、不良行为情形描述:
二、处理措施及期限:
XX年内(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禁止参加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各直属单位、公司全资、控股和管理企业的新采购项目。
请将处理措施及期限告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姓名)。
如对上述处理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认定单位名称)
××年××月××日
附录E
行贿供应商列入行业“黑名单”提报表
报送单位名称(盖章): 报送时间: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 | 行贿人及其身份证号 | 行贿数额 | 列入“黑名单”期限 | 备注 |
联系电话:
说明:此表涉及的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书应随同此表一并上报。
附录F
与不良行为供应商业务切割操作规程
(试行)
第一条 为严格有效执行行业对不良行为供应商的管理规定,强化采购供应安全保障,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称备用供应商是指当供货供应商出现采购文件中设定的情形时,可以按公司相关管理要求接替供货的中标人。
第三条 健全备用供应商使用机制。采购实施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涉及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货物、服务采购建立备用供应商机制,经公司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后,由采购实施部门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备用供应商数量及选取办法、启用及业务分配原则、计价规则等。备用供应商数量一般为中标(选)人+1,并列入候选人进行公示。采购实施部门应与备用供应商签订预约合同。供应商若采取自愿放弃备用资格的,可依次进行递补。
第四条 实施提前验证工作。备用供应商确定后,采购实施部门应及时邀请其按公司试用论证相关管理办法及《供应商管理程序》参加材料试用论证及现场评审工作。因特殊情况需立即启用备用供应商的,按试用论证管理办法的特殊情形优先组织样品检测、试验。备用供应商的现场评审及材料试用论证工作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原则上发出启用备用供应商通知书后六个月内完成。
第五条 通过材料试用论证和供应商现场评审的备用供应商,除直接替补供货外,原则上在下一轮采购周期内,中选同类品规采购项目时不再重复评审。对因材料试用论证不合格(小试允许2次)、现场评审不合格(允许2次)的备用供应商,取消其备用资格,同时可依次确定备用供应商进行递补并开展上述工作。
第六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首次签订合同时,以所有供货供应商(备用供应商除外)每个系列或规格最低报价为合同价;当备用供应商启动且能正常供货时,按照每个系列或规格的首次合同价与备用供应商报价中较低者为新确认合同价,所有供货供应商按照此新确认合同价签订新合同。
第七条 当供应商出现禁止供货情形时,规范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法律、审计、纪检监察、采购实施等部门负责人共同商议应对措施(含备用供应商启用、业务量分配、业务切割时限等),由公司规范办将商议结果报公司党组会审议决定后,立即启用备用供应商。
第八条 规范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党组会决定,向备用供应商发出启用备用供应商通知书;由采购实施部门与备用供应商签订供货供应商合同并督办其完成现场评审、材料试用论证,现场评审、材料试用论证合格后可进行正常供货;备用供应商的业务分配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第九条 公司规范办对备用供应商的提前试验工作进行督办及查证;公司规范办、纪检监察部对供应商的业务处置情况进行查证;贯彻执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党组巡察范围。
第十条 本规程执行情况由公司规范办及时向公司党组会报告。
第十一条 本规程由公司规范办负责解释。
第四章 评审步骤及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选候选人 | ?综合评分法:询比评审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
?综合评分法
| 1.1.2.1 | 资格性 | 供应商名称 | 与供应商营业证照一致 |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8]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或签章、盖章的地方,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单位公章。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必须持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
| 主体要求 | 供应商均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能提供有效证明。 |
| 业绩要求 | / |
| 财务要求 | 供应商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 |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函头如有指定收函单位的,应是本项目的采购人或供应商单位,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指定收函的无效。 |
| 其他要求 |
| 不存在禁止参与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询比须知前附表”第3.1项中第5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1.1.2.2 | 符合性审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询比须知前附表”第15.4款规定 |
| 响应内容 | 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询比须知前附表”第18.1项规定 |
| 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询比须知前附表”第17.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服务方案 | 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价格调整标准 |
| 分值构成 | 资信部分:0.3 |
2.1资信部分(30分)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企业业绩 | 15 | 近两年(2024年至今)内具有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5分,累计最高得15分。需提供服务合同及相对应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与项目需求不相关的业绩不予加分。。 |
| 优惠条件 | 15 | 每提供一项实质性让采购人受[10]益的优惠条件,得5分,最多得15分,没有得0分。 |
| 合计 | 30 | / |
2.2服务部分( 满分30分)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服务质量方案 | 30 | 评分依据:横向对比供应商响应文件服务质量方案。 |
2.3投标报价部分(满分40分)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报价评审部分 | 40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本办法采用有效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
评审程序
1.询比要求
询比评审小组采用集中办公、封闭询比的方式进行评审。
评审开始前,工作人员向询比评审小组成员宣布评审纪律和评审工作规则,并遵照执行。询比评审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询比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采购活动中,不得透露与项目有关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任何信息。询比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澄清或修正需提供和规定较充分的时间,澄清或修正响应文件逾时不交的,可视同供应商放弃询比。
2.初步评审
2.1资格性检查
询比评审小组依据有关法律和询比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在资格性检查时,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响应文件要求或过期失效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2符合性审查
询比评审小组从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中止询比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3.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询比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3.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3 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
2.3.4 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
3.询比
询比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询比,并给予所有参加询比的供应商平等的询比机会。
3.1在询比过程中,询比评审小组可以根据询比采购文件和询比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询比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询比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询比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询比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询比的供应商。
3.2供应商应当按照询比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询比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章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3响应的供应商仅有两家或一家的,同时询比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且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3.4询比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询比结束后,询比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询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5询比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询比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询比结束后,询比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6询比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比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3.7询比评审小组应当通过签到顺序确定参加询比的供应商的询比顺序,要求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报出最优惠的条件和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询比情况退出询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询比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4.详细评审
4.1询比评审小组本章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本章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审方法: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5.推荐中选候选人
5.1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服务需求清单(注:体检人数均为预计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职工体检项目(预计:85人/年*2年)
| 检查项目 | 临床意义 |
| 一般检查 | 判断体重是否超重、肥胖、消瘦,血压脉搏是否正常,身高数值。 |
| 专科检查 | 内、外科检查、耳鼻喉科检查(外耳道、鼓膜、鼻腔、鼻中隔、扁桃体、咽部有无异常)、眼科检查(裂隙灯:眼睑、结膜、角膜、虹膜、巩膜、晶状体有无异常)、口腔科检查。 |
| 脑血管超声(TCD) | 能发现脑动脉有无狭窄、斑块、畸形,且安全、有效无创伤。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缺血性脑血管病提供血液动力学依据。 |
| 尿常规12项 | 提示有无急、慢性肾炎,尿路感染,各种疾病引起的肾损害,有无尿糖,提示肾和膀胱有无肿瘤等。 |
| 血常规 | 提示有无细菌感染、贫血、粒细胞增多或减少、血小板增多或减少、白血病、过敏性疾病等。 |
| 空腹血糖 | 提示血糖过高或过低或是正常,是糖尿病最基本检查方法之一,反应胰岛?细胞功能,表示基础胰岛素的分泌能力。 |
| 血脂四项 | 主要包括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它们统称为血脂。血脂过高会导致血液粘稠,动脉硬化加剧,增加患心脑血管病的风险,血脂过低会导致营养不良,免疫力降低,增加患肿瘤等慢性消耗性疾病的风险。 |
| 肝功四项 | 反应肝细胞是否受到损伤及损伤的程度。饮酒、过度劳累、脂肪肝、肝炎、肝肿瘤、长期服药等都可损伤肝脏。 |
| 肾功三项 | 反应有无肾脏损害及损伤的程度,有无高尿酸血症等。对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肾功不全、痛风的诊断,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红斑狼疮等疾病是否并发了肾损害提供依据。 |
| C13呼气实验 | 碳13呼气实验能检出胃内是否受到了幽门螺杆菌的感染,该细菌是破坏性细菌,可导致慢性萎缩性胃炎直至胃癌,也可诱使胃炎、溃疡、息肉恶变。 |
| 全腹超声 | (男性)提示肝脏有无脂肪肝、肝硬化、囊肿、血管瘤、肿瘤,胆囊有无炎症、结石、息肉、肿瘤,胰腺脾脏是否正常,输尿管、膀胱、肾脏有无结石、囊肿、肿瘤,前列腺有无增生、结石、钙化灶、肿瘤等。 |
| (女性)提示肝脏有无脂肪肝、肝硬化、囊肿、血管瘤、肿瘤,胆囊有无炎症、结石、息肉、肿瘤,胰腺脾脏是否正常,输尿管、膀胱、肾脏有无结石、囊肿、肿瘤,卵巢、子宫、输卵管有无囊肿、肿瘤等。 |
| 甲状腺超声 | 提示甲状腺有无炎症、肿大、结节、肿物等,并能大致判断结节、肿物的性质(良性或恶性)。 |
| 乳腺超声 | (女性)能发现是否有乳腺增生、乳房肿块,肿块的大小、位置及良恶性的鉴别。在发现微小钙化灶并鉴别钙化灶是良性还是恶性方面不如乳腺钼靶检查,两者各有优势,可为互补。 |
| 胸正位片(DR)不含片 | 了解有无肺炎、肺不张、肺结核、肺肿瘤、气胸、胸腔积液、肋骨骨折等。肺CT比胸片更清晰和精确,能发现胸片不能发现的微小病变。 |
| 心电图 | 能早期发现心跳快慢、心律失常、心肌缺血、心肌梗死等,这是心脏超声不能发现的。还能提示心室心房有无肥大、电解质有无紊乱等。缺点是心电图只能反应心脏瞬间的状况,如果疾病这时没犯,或发作刚过去,就不能反应疾病实际情况。 |
| 骨密度 | 明确体检者有无骨量减少或骨质疏松,以便及时干预治疗。骨质疏松是一种疾病,经常腰背腿痛,易骨折,严重影响生活质量。 |
| 套餐 | 项目 | 项目意义 |
| 选择一 | 头CT | 能检查出头部颅脑的炎性病变、肿瘤、先天性畸形、脑梗死、脑出血、脑白质病变等。优点是价格便宜、操作快捷方便,且对急性脑出血的诊断比核磁更敏感。缺点是对脑干、小脑等部位疾病的诊断不敏感。 |
| 动脉硬化 | 检查四肢动脉弹性是否正常、有无硬化,评估四肢动脉硬化程度,对于周围血管病早发现早治疗起到重要作用。 |
| 选择二 | 心脏超声 | 超声是检查心脏形态、室壁运动、心脏瓣膜活动情况以及左心室功能的最常用手段。对瓣膜病诊断准确率较高,对心肌病、冠心病、心梗并发症、高血压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肺心病及心包疾病有较大的诊断价值。 |
| 心肌酶 | 心肌酶能判断心肌是否受到损伤,用于心肌梗死、心肌炎、肌肉损伤等的辅助诊断。 |
| 肌钙蛋白 | 肌钙蛋白在判断心肌是否受到损伤方面比心肌酶更准确,是诊断急性心肌梗死的必要条件。也用于心肌炎、心肌损伤的辅助诊断。 |
| 选择三 | 24小时动态心电 | 一些心绞痛、心律不齐、心动过速或过缓的病人,常常在夜间或劳累或情绪波动时发作,往往到医院时发作已经停止,一般心电图就很难发现问题。而此项检查可以跟踪病人24 小时的心电图,因此能确定心肌缺血发生的时间及程度,心律失常的数量和性质。 |
| 心肌酶 | 心肌酶能判断心肌是否受到损伤,用于心肌梗死、心肌炎、肌肉损伤等的辅助诊断。 |
| 肌钙蛋白 | 肌钙蛋白在判断心肌是否受到损伤方面比心肌酶更准确,是诊断急性心肌梗死的必要条件。也用于心肌炎、心肌损伤的辅助诊断。 |
| 血离子 | 是检查血清中鉀、钠、氯、钙等离子的含量是否正常,这些离子对细胞内外液体的平衡及神经肌肉的兴奋性等非常重要。 |
| 选择四 | 肺部CT基础项目中胸片钱不退CT不打片 | 了解有无肺炎、肺不张、支气管扩张、肺大泡、肺囊肿、肺结核、肺结节、肺肿瘤、气胸、胸腔积液、肋骨骨折,了解纵膈及纵膈内器官如心脏、淋巴结等有无异常等,可发现有无心脏扩大、心包积液等。比胸片更加清晰、直观,可发现胸片不能显示的肺部病变,对肺肿瘤也有早期筛查和诊断意义。 |
| 选择五 | 电子肠镜 | 医生可直观并清晰 观察到患者的肛门、直肠、乙状结肠、盲肠粘膜的情况,协助诊断各种炎症、溃疡、息肉、肿瘤、痔疮、肛瘘等疾病。在发现可疑病变后还可通过活检钳将病变组织取出送病理检查,以确定病变的性质。(说明:肠镜检查配套药品费用需自理,如选择做无痛肠镜麻醉费用需自理。) |
| 选择六 | 电子胃镜 | 医生可直观并清晰观察到患者的食管、胃、十二指肠有无炎症、溃疡、息肉、肿瘤等,同时还可通过活检钳取出病变粘膜组织送病理学检查,以判断病变性质。(说明:胃镜检查配套药品费用需自理,如选择做无痛胃镜麻醉费用需自理。) |
| 选择七 | 糖化血红蛋白 | 反应近两个月 平均血糖浓度,是判断血糖控制状态最有价值的指标。与空腹血糖配合检查可初步确诊糖尿病,仅凭空腹血糖是无法确诊糖尿病的。 |
| 尿肾功反应早期尿中蛋白丢失情况 | 能区分是肾小球出了问题还是肾小管出了问题,能发现尿常规发现不了的微量蛋白丢失,特别适用于高血压、糖尿病人发现早期的肾损害,与血肾功一起能更全面反应肾脏情况。但不能替代血肾功对肾脏功能的评估。 |
| 眼底照相 | 用仪器将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有无异常清晰的拍照下来,留作原始资料,为下一次就诊或会诊提供资料进行对比。可判断有无糖尿病、高血压并发眼损伤。 |
| 选择八 | 心肺运动实验 | 了解心肺功能:可以准确评估心肺和肺脏在运动状态下的功能表现。通过测量摄氧量、二氧化碳排出量等指标,判断心肺系统的储备能力和工作效率,发现潜在风险。有助于早期发现一些潜在的健康问题,如隐匿性心脏病、肺功能异常等。即使没有明显症状,也可能在运动实验中暴露出一些潜在的风险因素。 |
| 心肌酶 | 心肌酶能判断心肌是否受到损伤,用于心肌梗死、心肌炎、肌肉损伤等的辅助诊断。 |
| 选择九 | HPV人乳头瘤病毒检测 | 90%以上的宫颈癌的发生与人乳头瘤病毒感染有关,是目前早期宫颈癌筛查的常规项目。宫颈癌筛查最佳方案 = 液基细胞学检查 + HPV |
| 液基细胞学检查 | 用于宫颈癌筛查和微生物感染的检测。对宫颈癌细胞的检出率可达100%,同时能发现部分癌前病变。能检测出霉菌、滴虫、某些病毒感染。 |
| 选择十 | 颈椎双斜片 | 能检查颈椎有无骨质增生、生理曲度是否正常,神经是否受到压迫,椎管有无狭窄,有无骨折等。 |
| 腰椎正侧片 | 能检查腰椎有无骨质增生、生理曲度是否正常,神经是否受到压迫,椎间孔是否变小,椎管有无狭窄,有无骨折等。 |
| 选择十一 | 甲功三项 | 是指TSH、FT3、FT4三项指标,能确定您甲功是否正常,是否有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低,或只是有甲亢或加减的趋势,为及时治疗提供依据。 |
| 风湿三项 | 是检查类风湿性关节炎辅助手段中最重要的一项。也能辅助诊断活动性风性疾病,如风湿性心肌炎、心包炎、关节炎,急性肾小球肾炎等。 |
| 选择十二 | 甲肝抗体 | 提示您是否曾经感染过甲肝病毒或正在受到甲肝病毒的感染。 |
| 乙肝病毒检测 | 提示您是否患有乙型肝炎,或曾经患有乙肝现在还有无传染性,或现在有无注射乙肝疫苗的必要性。 |
| 丙肝抗体 | 提示您是否曾经感染过丙肝病毒或正在受到丙肝病毒的感染。 |
| 肝脏瞬时弹性成像 | 俗称肝纤维检查。通过测量肝脏硬度来判断肝脏有无纤维化及纤维化的程度,还能用于各类肝病在不同阶段病情的监测与评估。 |
| 选择十三 | 大便潜血 | 用来检查粪便中隐匿的肉眼看不到的红细胞,来判断是否有消化道出血,是对消化道病变的早期预警,对消化道的肿瘤如胃癌、大肠癌、息肉、腺瘤的早期筛查有意义。 |
| 动脉硬化 | 检查四肢动脉弹性是否正常、有无硬化,评估四肢动脉硬化程度,对于周围血管病早发现早治疗起到重要作用。 |
| 选择十四 | 喉镜 | 适用于咽喉疼痛、咽部有异物感、声音嘶哑、吞咽困难、吞咽疼痛、呼吸困难、咯血等症状者。 |
| EB病毒检测 | 与鼻咽癌的发生密切相关。 |
| 选择十五 | 眼底镜 | 用仪器检查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有无异常,不仅对眼科疾病有诊断意义,还能为发现某些全身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提供线索和诊断依据。 |
| 眼底照相 | 用仪器将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有无异常清晰的拍照下来,留作原始资料,为下一次就诊或会诊提供资料进行对比。 |
| 医学验光 | 是用高精密、高成本的仪器,由专业验光师来进行检查验光,要比普通眼镜店的普通常规验光精准的多,是配一副屈光准确、舒适健康眼镜的前提。 |
| 选择十六 | 全口龈上洁治术 | 主要是治疗牙龈炎的,使用器械去除牙龈上的软垢、牙石、菌斑,磨光牙面达到去除局部的刺激,让牙龈炎症状消退。 |
| 选择十七 | 动脉硬化 | 检查四肢动脉弹性是否正常、有无硬化,评估四肢动脉硬化程度,对于周围血管病早发现早治疗起到重要作用。 |
| 肝脏瞬时弹性成像 | 俗称肝纤维检查。通过测量肝脏硬度来判断肝脏有无纤维化及纤维化的程度,还能用于各类肝病在不同阶段病情的监测与评估。 |
| 选择十八 | 法国鹰演全身健康筛查仪 | 可对人体10大系统(呼吸、循环、消化、泌尿生殖、神经、内分泌、骨骼、免疫、植物神经、变态反应性疾病)的功能进行分析评估,提示引起异常功能的可能的隐患和病变,还能全面分析人体内环境的状态。该项检查,只对人体异常功能起提示作用,不作为疾病的诊断依据。 |
| 选择十九 | 颈椎CT | 检查颈椎病。 |
| 腰椎CT | 检查腰间盘膨出,突出。 |
| 上腹部CT | 能检查肝脏、胆囊、胰腺、脾脏、胃等脏器有无病变,如:炎症、结石、囊肿、脓肿、息肉、肿瘤等,对上述病变的定位和性质判断可靠,比超声更精准、清晰、全面。CT分平扫和增强两种模式,增强扫描可提高平扫不易发现的病变的检出率,还可反应一个病变处的血供情况,从而判断病变的良恶性,如早期癌变或转移癌等。 |
| 选择二十 | 甲肝抗体 | 提示您是否曾经感染过甲肝病毒或正在受到甲肝病毒的感染。 |
| 乙肝病毒检测 | 提示您是否患有乙型肝炎,或曾经患有乙肝现在还有无传染性,或现在有无注射乙肝疫苗的必要性。 |
| 丙肝抗体 | 提示您是否曾经感染过丙肝病毒或正在受到丙肝病毒的感染。 |
| 选择二十一 | 甲胎蛋白(AFP) | 是诊断原发性肝癌的特异性较强的肿瘤标志物, 约80%的原发性肝癌患者AFP明显升高。另外,睾丸肿瘤、卵巢肿瘤、卵巢畸胎瘤、胃癌、胰腺癌、结肠癌、肺癌、肾细胞癌、乳腺癌、肝炎、肝硬化等AFP也可不同程度升高。 |
| 癌胚抗原(CEA) | 是一种广普性肿瘤标志物,它能反应多种肿瘤存在,但特异性差,灵敏度不高。CEA在良性疾病,如肝炎、肝硬化、肠炎、肺结核、肺气肿、糖尿病、心血管病、肝肾功能不全和妊娠时可有一过性升高,嗜烟者约13.6%可出现阳性。 |
| 糖类抗原CA724 | 也称胃癌抗原,是胃癌及各种消化道癌的标志物,成倍升高有一定临床意义。肺癌、乳腺癌、卵巢癌也升高。正常人有过胃溃疡和胃炎者也会不同程度升高。 |
| 糖类抗原CA199 | 是对胰腺癌敏感性较高的标志物。正常成人胰腺、肝胆中少量含有。胰腺癌、胆囊癌、胆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甚或急性胰腺炎、胆石症、肝炎、肝硬化等消化系统良性疾病都可不同程度升高。 |
| 前列腺特异性抗原 (PSA) | 是精液的主要成分,是唯一适合于监测前列腺癌的特异性肿瘤标志物,主要用于前列腺癌的诊断,对前列腺癌的特异性为82-97%。另外,外伤、炎症、前列腺增生、前列腺炎、前列腺按摩都可能会引起血清PSA一定程度的增高。男性射精后,血清PSA会急速上升,并且有97%要在48 小时后才能恢复至原来水平。 |
| 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 | 是小细胞肺癌(SLCL)最敏感最特异的肿瘤标志物,检出率高达65%-100%,是公认的高灵敏性、高特异性的标志物。也是神经母细胞瘤、恶性黑色素瘤的肿瘤标志物。但NSE也存在于正常红细胞中,标本溶血会影响结果。 |
| 选择二十二 | 甲胎蛋白 | 是诊断原发性肝癌的特异性较强的肿瘤标志物, 约80%的原发性肝癌患者AFP明显升高。另外,睾丸肿瘤、卵巢肿瘤、卵巢畸胎瘤、胃癌、胰腺癌、结肠癌、肺癌、肾细胞癌、乳腺癌、肝炎、肝硬化等AFP也可不同程度升高。 |
| 癌胚抗原 | 是一种广普性肿瘤标志物,它能反应多种肿瘤存在,但特异性差,灵敏度不高。CEA在良性疾病,如肝炎、肝硬化、肠炎、肺结核、肺气肿、糖尿病、心血管病、肝肾功能不全和妊娠时可有一过性升高,嗜烟者约13.6%可出现阳性。 |
| CA19-9 | 是对胰腺癌敏感性较高的标志物。正常成人胰腺、肝胆中少量含有。胰腺癌、胆囊癌、胆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甚或急性胰腺炎、胆石症、肝炎、肝硬化等消化系统良性疾病都可不同程度升高。 |
| CA125 | 存在卵巢癌患者血清中,敏感性高(阳性率60-90%),特异性差,升高2倍有意义。卵巢良性肿瘤、子宫肌瘤、女性盆腔炎、子宫内膜异位症、行经期、胰腺炎、肝炎、胆囊炎、肺炎、肝硬化、乳腺癌、胰腺癌、肝癌、胃癌、肺癌等也可不同程度升高。 |
| CA-153 | 是乳腺癌最重要的特异性标志物,是乳腺癌诊断、监测术后复发、观察疗效的最佳指标。肺癌、卵巢癌、结直肠癌也可不同程度升高。另外,良性乳腺疾病、子宫内膜异位症、卵巢囊肿也可一过性升高。 |
| CA724 | 也称胃癌抗原,是胃癌及各种消化道癌的标志物,成倍升高有一定临床意义。肺癌、乳腺癌、卵巢癌也升高。正常人有过胃溃疡和胃炎者也会不同程度升高。 |
| 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 | 是小细胞肺癌(SLCL)最敏感最特异的肿瘤标志物,检出率高达65%-100%,是公认的高灵敏性、高特异性的标志物。也是神经母细胞瘤、恶性黑色素瘤的肿瘤标志物。但NSE也存在于正常红细胞中,标本溶血会影响结果。 |
注:1.男女职工按性别进行相应项目检查,套餐价格统一。
2.以上任选套餐供应商需全部响应。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年度预计体检人数为85人,体检频次为1次/人·年。
(12)在服务期限内,中选供应商应为询比单位的健康体检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和体检人数,确保询比单位的生产、生活、办公正常进行。
(23)中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口对询比范围内的内容拒绝。
(34)在服务期间,中选供应商应及时汇报检测结果和记录相关检查人次明细,并对服务项目写出总结报告。
(45)在服务期间,中选供应商应为询比单位的健康体检现场提供相关的医疗设备及人员支持。
(56)服务质量必须满足医疗卫生职能部门行业的质检要求。
(67)中选供应商对询比单位体检报告负责,若在规定体检项目和应有技术水平范围内,因工作缺陷造成体检质量问题的(即应发现而未发现的严重恶性病变),中选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8)在服务期间,每年统一安排体检工作,体检日期以双方商定日期为准。中选供应商负责为询比单位参检职工免费打印纸质体检报告,为询比单位职工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进行解答。
三、技术要求
本次职工体检项目技术要求需严格遵循国家卫生健康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中选供应商须具备合法体检资质,配备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标准的体检设备及试剂,规范开展标本采集、检测、报告编制等全流程工作,确保体检结果精准可靠、记录可追溯,体检服务质量符合医疗卫生职能部门质检要求,覆盖所有必检及可选套餐项目,保障体检过程安全规范。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
报价单位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一、询比采购响应声明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四、服务、技术方案
五、服务响应与偏离表
六、报价一览表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执业证书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一、询比采购响应声明
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仔细研究并详细审查了 项目(项目编号: )全部采购文件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同意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在此,供应商代表宣布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所提交的采购响应文件中所有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有效、准确。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 个日历日。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
3、我方若出现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我方同意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5、如与我方确定中选:
(1)我方承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4)我方承诺转包、分包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坚决不转包,若确有分包在采购人同意基础上合法分包。
6、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
传真:______
电话: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询比采购)
单位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询比采购)
本人 (姓名、职务)系 (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
(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
(3)退出询比采购;
(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邮政编码 |
| 委托代理人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3.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
2.资质要求证明文件
3.主体要求证明文件
4.财务要求证明文件
5.其他要求证明文件
(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2)供应商守法诚信承诺书
供应商守法诚信承诺书
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与贵公司不存在有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
1.遵纪守法,不触底线,公平公正参与竞争。我方提供的各种证照真实、合法、齐全、有效,单位、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项目经理三年内无刑事犯罪记录,无因招采购活动受过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记录;坚决抵制围标串标、恶意投诉、买卖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2.诚实守信,优质高效履行合同。一旦成交,我方将严格遵守采购文件的约定,不附加条件,及时商谈、签约、履约,不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不偷工减料、虚报冒领;变更规范、合理,交接事实清楚、单据完备。
3.自我管理,知行合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始终为用户着想,维护同业形象,自觉接受监管,维护和谐稳定。
4.承诺人已学习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接受并认可该文件的全部内容。
特别声明:
如发现我方有违上述条款,任何时候我方都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放弃成交(成交、合作)资格,承担没收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按合同违约责任的顶格处罚;贵公司可单方终止合同并且有权通过媒体公开上述行为,拒绝我方参加贵公司今后任何采购活动。
专此承诺。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我公司不存在下列禁止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2)对下列情形,采购人依法否决其成交资格,直至取消其中选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 100 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 100(含)-500 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 500 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供应商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供应商存在因实施或参与涉烟违法活动,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认定构成涉烟违法犯罪。
(5)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禁入期内存在为规避“黑名单”而采取的“换壳”“换马甲”行为。
(6)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特别声明:
如发现我方存在上述禁止情形,贵公司可取消我方成交资格,任何时候我方都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没收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按合同违约责任的顶格处罚;贵公司可单方终止合同并且有权通过媒体公开上述行为,拒绝我方参加贵公司今后任何采购活动。
专此承诺。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11]
(4)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同意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程序/>承诺书》
供应商同意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程序/>承诺书
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供应商同意按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程序》中对供应商的评价标准及评价结果处理措施等内容进行供应商评价,并已详细阅读《供应商管理程序》的以下内容:
1.评价标准
动态评价实行扣分制,扣分细则见《供应商日常管理评价标准》。通过“湖南中烟网络集中采购平台”寻源且结算的项目,其供应商评价按《企业网上采购管理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实施。
2.评价结果的处理
业务实施部门每月初要对本部门负责的所有供应商的评价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当达到下列触发条件时,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合同约定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当某供应商年度扣分累计达到20分时,由业务实施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供应商整改完成后,由业务实施部门进行整改验证,并将整改情况及验证情况报规范管理部门。
——当某供应商年度扣分累计达到40分时,业务实施部门应暂停该供应商业务,并限期进行整改。供应商整改完成后,各级采购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小组对该供应商整改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可以恢复业务;评审不合格的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终止或解除对应的业务合同。
——当某供应商年度扣分累计超过45分时,业务实施部门应直接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终止或解除对应的业务合同,并列入公司一般不良供应商名单。
3.供应商日常管理申诉的处理
业务实施部门应及时将涉及到供应商的评价意见通知相关供应商主要联系人,并告知其可以申诉及申诉的途径。
4.供应商日常管理评价标准
供应商日常管理评价标准
FRZP/GL-ZH-17/04.0
| 类别 | 评价内容 | 考核类型 | 考核标准 |
| 原辅材料 | 1. 供应商收到订单后,超过3个工作日(含)未确认反馈。 | 扣分 | 扣1分/次 |
| 2. 供货数量不足的。 | 扣分 | 扣2分/次 |
| 3. 交货包装不符合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物缺陷、包装标准不符、标识信息不全等)。 | 扣分 | 扣2分/次 |
| 4. 进货检验判定为单项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粘度、密度、定量、PH值、水分、平滑度、白度、雾度超标,个别外观缺陷等)。 | 扣分 | 扣3分/次 |
| 5. 进货检验合格但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偶发性质量问题。 | 扣分 | 扣2分/次 |
| 6. 进货检验判定为批不合格。 | 扣分 | 扣20分/次 |
| 7. 进货检验合格但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次性质量问题。 | 扣分 | 扣20分/次 |
| 8. 同规格材料连续2个批次发现同类质量问题。 | 扣分 | 扣5分/次 |
| 同规格材料年内累计第3次发现非批次性质量问题。 | 扣分 | 扣6分 |
| 同规格材料年内累计第3次基础上,每发现非批次性质量问题。 | 扣分 | 扣6分/次 |
| 11. 在技术研发中心或省二级站进行的材料质量监督抽检中发现单项不合格。 | 扣分 | 扣6分/次 |
| 12. 在技术研发中心或省二级站进行的材料质量监督抽检中发现批不合格的。 | 扣分 | 扣20分/次 |
| 13. 在湖南中烟组织的供应商现场质量巡查中,发现可能对湖南中烟产品造成不良影响的质量隐患或缺陷,或未按公司要求按期提交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 | 扣分 | 扣4分/次 |
| 14. 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受到未达到C类事件范畴的顾客投诉的。 | 扣分 | 扣3分/次 |
| 15. 使用中因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C类事件的。 | 扣分 | 扣5分/次 |
| 16. 使用中因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B类事件的。 | 扣分 | 扣8分/次 |
| 17. 使用中因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A类事件的。 | 扣分 | 扣10分/次 |
| 18. 因材辅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一般质量事故的。 | 扣分 | 扣20分/次 |
| 19. 因材辅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较大质量事故的。 | 扣分 | 扣30分/次 |
| 20. 因材辅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重大质量事故的。 | 扣分 | 扣40分/次 |
| 21. 因材辅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特大质量事故的。 | 扣分 | 扣45分/次 |
| 22.同规格材料进货检验或生产使用过程中连续发现2次及以上批次性质量问题。 | 扣分 | 扣40分/次 |
| 零配件 | 1. 收货时无厂家发货单或合格证。 | 扣分 | 扣1分/次 |
| 2. 收货时发现明显外观质量问题或使用时无法安装。 | 扣分 | 扣1分/次 |
| 3. 收货时发现货物“短斤少两”。 | 扣分 | 扣4分/次 |
| 4. 使用过程中货物达不到使用效果或使用寿命的。 | 扣分 | 扣5分/次 |
| 使用过程中货物普遍达不到使用效果或使用寿命的。 | 扣分 | 扣20分/次 |
| 非烟物资 | 1. 在进货验收过程中,出现小范围质量问题。 | 扣分 | 扣5分/次 |
| 2. 在进货验收过程中,出现较大范围质量问题。 | 扣分 | 扣20分/次或批 |
| 3. 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小范围质量问题。 | 扣分 | 扣5分/次 |
| 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较大范围质量问题。 | 扣分 | 扣20分/次或批 |
| 类别 | 评价内容 | 考核类型 | 考核标准 |
| 原辅材料 | 1. 对供货问题处理不及时或处理结果没达到协商要求的。 | 扣分 | 扣2分/次 |
| 2. 出现质量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 | 扣分 | 扣2分/次 |
| 3. 未经公司许可,擅自将订单外包加工。 | 扣分 | 扣10分/次 |
| 4. 不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的。 | 扣分 | 扣2分/次 |
| 5. 实施应对风险备货计划配合不力的。 | 扣分 | 扣2分/次 |
| 6. 服务过程中,违反我方安全、生产、卫生等相关制度条款的。 | 扣分 | 扣3分/次 |
| 7. 服务人员行为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 | 扣分 | 扣2分/次 |
| 8. 服务人员行为不文明,造成恶劣影响的。 | 扣分 | 扣4分/次 |
| 9. 对采购单位技术服务要求未进行充分调研、沟通,导致服务项目的推进出现偏差或错漏。 | 扣分 | 扣6分/次 |
| 10.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三个月内不进行试验论证、打样或供货。 | 扣分 | 扣3分/次 |
| 11. 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配合新品开发的。 | 扣分 | 扣3分/次 |
| 12. 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完成公司相关管理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换版、质量改进、批次管理、定量包装、交货剩余质保期、票据开具、网上交易、调研信息采集、现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 | 扣分 | 扣3分/次 |
| 13. 未经公司试验论证和许可,擅自变更产品主要原材料及对产品工艺路线进行重大调整。 | 扣分 | 扣20分/次 |
| 14. 提供的材料出现国家禁止使用的原材料、添加剂或有其他安全性问题。 | 扣分 | 扣40分/次 |
| 15. 在国家局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或者专项监测抽查中,被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 | 扣分 | 扣40分/次 |
| 零配件 | 1. 供货不及时但没有影响到正常生产的。 | 扣分 | 扣2分/次 |
| 2. 供货不及时且影响了正常生产,影响时间在一天以内的。 | 扣分 | 扣5分/次 |
| 3. 供货不及时且影响了公司正常生产,影响时间在一天以上的。 | 扣分 | 扣20分/次 |
| 4. 发货出现错误。 | 扣分 | 扣5分/次 |
| 5. 对供货问题处理不及时或处理结果没达到协商要求的。 | 扣分 | 扣5分/次 |
| 6. 不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的。 | 扣分 | 扣5分/次 |
| 7. 服务过程中,违反我方安全、生产、卫生等相关制度条款的。 | 扣分 | 扣3分/次 |
| 非烟物资 | 1. 供货不及时。 | 扣分 | 扣5分/次 |
| 2. 供货不及时且影响了正常生产,影响时间在一天以内的。 | 扣分 | 扣5分/次 |
| 3. 供货不及时且影响了卷烟厂正常生产,影响时间在一天以上的。 | 扣分 | 扣20分/次 |
| 4. 供货数量不足的。 | 扣分 | 扣5分/次 |
| 5. 对供货问题处理不及时或处理结果没达到协商要求的。 | 扣分 | 扣5分/次 |
| 6. 不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的。 | 扣分 | 扣5分/次 |
| 7. 服务过程中,违反我方安全、生产、卫生等相关制度条款的。 | 扣分 | 扣5分/次 |
| 专项工程 | 1. 工程建设进度信息有虚报、误报。 | 扣分 | 扣1分/次 |
| 2. 施工工期超过合理工期的。 | 扣分 | 每超过7天扣1分 |
| 3. 现场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到位情况。 | 扣分 | 扣1分/人次 |
| 4. 施工、测试仪器仪表配备不齐。 | 扣分 | 扣1分/次 |
| 5. 由于工程施工不当导致后期需做重大方案设计变更的。 | 扣分 | 扣5分/次 |
| 6. 隐蔽工程施工未及时报验,擅自隐蔽或使用的不合格材料或质量不达标。 | 扣分 | 扣1分/次 |
| 7.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现场巡检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或规范问题。 | 扣分 | 扣1分/个 |
| 8. 工程正式验收时,发现的质量问题。 | 扣分 | 扣1分/个 |
| 9. 未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或擅自更改设计进行施工。 | 扣分 | 扣5分/次 |
| 10. 擅自制定或更改设计方案导致施工中断的。 | 扣分 | 扣30分 |
| 11. 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设计、监理有效投诉的。 | 扣分 | 扣5分/次 |
| 12. 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摆放凌乱,垃圾不及时外运。 | 扣分 | 扣2分/次 |
| 13. 高空、井下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 | 扣分 | 扣1分/次 |
| 14. 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行业相关安全操作规范、规程的其他行为。 | 扣分 | 扣2分/次 |
| 15. 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被要求停工整顿的。 | 扣分 | 扣5分/次 |
| 16. 因施工单位原因,每出现一次施工安全事故。 | 扣分 | 扣10分 |
| 17. 不按时参加各种会议。 | 扣分 | 扣1分/次 |
| 18. 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或未派规定人员参加会议。 | 扣分 | 扣2分/次 |
| 19. 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施工单位对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更换的。 | 扣分 | 扣2分/次 |
| 20. 对建设单位单位要求完成的工作不主动配合或态度较差。 | 扣分 | 扣3分/项 |
| 21. 未经建设单位单位批准,自行进场施工的。 | 扣分 | 扣2分/次 |
| 22. 收到工程联系函、整改通知单后,未按要求给予回应的。 | 扣分 | 扣1分/次 |
| 23. 监理单位现场发现施工工艺或质量问题并签发整改通知单,承建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回复的。 | 扣分 | 扣1分/次 |
| 24. 施工单位上报整改完毕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复查时仍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 | 扣分 | 扣3分/个 |
| 25. 施工单位上报整改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复查时发现的每个未达到整改效果的问题。 | 扣分 | 扣2分/次 |
| 26. 未按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报送各种档案资料。 | 扣分 | 扣1分/次 |
| 27. 未及时报送竣工资料及决算或有明显的错误和缺漏的。 | 扣分 | 扣1分/次 |
| 其它服务 | 1. 不按时交货,影响仓库备货的。 | 扣分 | 扣1分/次 |
| 2. 不按时交货,影响生产计划安排的。 | 扣分 | 扣5分/天 |
| 3. 出现质量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 | 扣分 | 扣2分/次 |
| 4. 不及时更新供应商信息的。 | 扣分 | 扣1分/次 |
| 5. 服务过程中,不遵守需求方的管理制度。 | 扣分 | 扣1分/人次 |
| 6. 不按服务项目计划执行业务安排。 | 扣分 | 考核2分/次 |
| 7. 影响到需求方生产经营的。 | 扣分 | 扣5分/次 |
| 8. 造成项目验收延迟的。 | 扣分 | 扣10分/次 |
| 9. 项目验收不合格的。 | 扣分 | 扣20分/次 |
| 10. 服务人员行为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 | 扣分 | 扣1分/次 |
| 11. 服务人员行为不文明,造成恶劣影响的。 | 扣分 | 扣3分/次 |
| 12. 供方对采购单位技术服务要求未进行充分调研、沟通,导致服务项目的推进出现偏差或错漏。 | 扣分 | 扣5分/处 |
承诺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5)供应商提供《无“换壳”“换马甲”承诺书》
无“换壳”“换马甲”承诺书
致:四平芙蓉纸品有限责任公司[12]
我方郑重承诺,我公司不存在下列禁止情形:
我方:
1.我方及我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管(以下简称“关联自然人”)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我方及关联自然人不存在为规避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企业及自然人的禁入措施而采取“换壳”“换马甲”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视同“换壳”“换马甲”的以下任一情形:
(1)我方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或关联自然人身份证号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2)在禁入期内,“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企业的关联自然人、实际控制人、行贿人,担任我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3)我方曾经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自然人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其向我方现股东的转让股权行为存在虚假转让或受让的我方现股东不能提供合法转让证明(包括含有公允价格的转让合同、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及股东名册变更记录、完税证明、合同全部金额转账凭证等)的;
特别声明:
如发现我方存在上述禁止情形,贵公司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任何时候我方都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按合同违约责任的顶格处罚;贵公司可单方终止合同并且有权通过媒体公开上述行为,拒绝我方参加贵公司今后任何采购活动,并对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给予补偿。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56)信用中国
(7)中国裁判文书网(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7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服务、技术方案
五、服务/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 序号 | 询比采购文件 | 采购规格/服务/技术/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服务/技术/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说明:
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2.属询比采购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
六、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开标时间:202 年 月 日 时 分
项目名称:
| 序号 | 采购服务内容 | 服务周期 | 计量单位 | 含税最高限价单价 | 报价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报价含税单价 | 备注 |
| 1 | 2026年-2027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元/人·年 | 748 |
注:
1、本表另用单独用小信封密封、送达,为开标时唱标用。
2、报价四舍五入后保留整数,金额报价部分单位是人民币:元。
3、此表涉及内容需要全部填写完整,出现漏填视为不响应询比文件格式要求。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执业证书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1.企业业绩
(如有,请供应商自行提供)
[1]单位名称用全称,并全文保持一致
[2]项目编号是电子招标平台自动生成,不是湘融系统项目编号
[3]建议此处写最高限价总价 如按照现有价格设置,请详细描述项目采购几年,体检人数等内容。
[4]建议将换壳换马甲承诺书加在此处,并全文保持一致
[5]通上
[6]增加监督人信息
[7]增加监督人信息
[8]这种文字删除
[9]确认各部分取值
[10]非招标项目,主体为采购人
[11]调整一下格式
[12]承诺书提到响应文件5.其他要求证明文件,并调整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