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广西公司南宁公司#2机主变检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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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广西公司南宁公司#2机主变检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广西公司南宁公司#2机主变检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503935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503935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33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魏海洋、祝胤(023-63602761) 电话:023-63602829
邮箱:20024358@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项目名称:广西公司南宁公司#2机主变检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503935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503935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山东电工运检工程有限公司 |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09.000000 | 189.760000 | ||
| 质量(如有) | / | / | ||
| 工期(交货期) | 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其中,实施检修工期为25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其中,实施检修工期为25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
| 资格能力条件 |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二级、D237102649、2030年05月14日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一级、承试类一级、1-6-00027-2007、2031年12月26日 3、安全生产许可证、/、(鲁)JZ安许证字[2010]180855、2028年05月09日 |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二级、D213411928、2028年09月13日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一级、承试类二级、1-3-00031-2006、2030年10月31日 3、安全生产许可证、/、(冀)JZ安许证字[2018]010372、2027年11月17日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公茂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鲁建安B(2021)0202561 | 安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冀建安B(2023)0535061 | ||
| 业绩 | 1、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电厂1号机主变内检及元件更换、淮沪煤电有限公司、2023/5/29 2、句容发电分公司1号主变大修项目、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2025/1/7 | 1、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主变、高厂变大修施工项目、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06月 2、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主变、高厂变施工项目、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1月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50393500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33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魏海洋、祝胤(023-63602761) 电话:023-63602829
邮箱:20024358@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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