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乐国顺100MW2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新乐国顺100MW/2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乐国顺100MW/2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乐市国顺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乐市国顺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终期规划100MW/200MWh储能系统,接入新乐国顺200MW/400MWh(二期100MW/200MWh)新型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升压站,一次建成。在新乐国顺200MW/400MWh(二期100MW/200MWh)新型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升压站内新建35kV配电装置和无功补偿装置,储能系统共配16套6.25MW/12.5MWh电池储能单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直至完成项目EPC总承包所包含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2.4工期要求:2026年12月31日前并网。
2.5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邯邰镇西牛林村。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乙级资质;
(3)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形式投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提供)。
3.1.2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资料不全或无法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3.1.3信誉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提供)。
3.1.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3日上午9:00至2026年7月19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需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已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报名并缴费后可直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办理河北CA,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具体注册及办理、下载事宜可电话咨询400-780-9998。)】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提出异议方式: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长峰张文霞0311-69052068,
电子邮箱:ruiheanhuippp@163.com。
8.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新乐市国顺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乐市承安镇承安铺村村西500米
联 系 人:郝渭奥、李平
联系电话:0311-89636968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联 系 人:刘长峰、张文霞
电话:0311-69052068
传真:0311-69052033
邮箱:ruiheanhuippp@163.com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乐国顺100MW/2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乐市国顺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乐市国顺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终期规划100MW/200MWh储能系统,接入新乐国顺200MW/400MWh(二期100MW/200MWh)新型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升压站,一次建成。在新乐国顺200MW/400MWh(二期100MW/200MWh)新型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升压站内新建35kV配电装置和无功补偿装置,储能系统共配16套6.25MW/12.5MWh电池储能单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直至完成项目EPC总承包所包含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2.4工期要求:2026年12月31日前并网。
2.5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邯邰镇西牛林村。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乙级资质;
(3)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形式投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提供)。
3.1.2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资料不全或无法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3.1.3信誉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提供)。
3.1.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3日上午9:00至2026年7月19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需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已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报名并缴费后可直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办理河北CA,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具体注册及办理、下载事宜可电话咨询400-780-9998。)】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提出异议方式: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长峰张文霞0311-69052068,
电子邮箱:ruiheanhuippp@163.com。
8.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新乐国顺100MW/2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 投标人 | 5000 |
地址:新乐市承安镇承安铺村村西500米
联 系 人:郝渭奥、李平
联系电话:0311-89636968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联 系 人:刘长峰、张文霞
电话:0311-69052068
传真:0311-69052033
邮箱:ruiheanhuipp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