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招标方式: | 谈判采购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类型: | |
| 规模: | 工程概况:本工程封闭料仓属于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14、#15泊位及后方储运系统流程化扩建工程的一部分,为西芒杜铁矿破碎加工项目成品堆场服务。为满足环保要求,本工程建设2条封闭料仓,封闭西芒杜铁矿破碎加工项目的4幅成品堆场。钢桁架结构封闭料仓长518m,2条料仓整体宽度253m,料仓结构北端外缘距坝基端部10m,料仓结构南端外缘距既有道路北边15.5m。为尽可能提高堆场有效堆存空间,2座仓库结构做成连跨型式,两个南北向堆场共用中间的消防通道,自西向东依次布置:封闭料仓内均采用回转半径51m、轨距12m的斗轮堆取料机(以下简称堆取料机)和皮带机等专业化设备进行铁矿石堆取料作业,堆场辅助作业采用自卸车和单斗装载机等。仓内布置1条48m宽料堆、3条43m宽料堆,料堆有效堆存长度约473m(满堂堆),堆高15m,核算堆场堆存容量约159万吨。采购范围:对料仓施工图进行设计审查,编制审查报告,满足项目获取批复文件的要求。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备注: | |||
| 采购人: |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
| 采购人 联系人: | 技术:朱工,招标:卜工 |
|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 13963037993 |
| 采购人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上海路南海滨五路东001幢(日照港生产调度楼) |
| 代理机构 |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
| 代理联系人 | 刘宇 |
| 代理联系电话 | 0633-8385989 |
| 代理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石臼街道上海路917号 |
| 标段(包)编号: | SPGJC-20260713001001-01 |
| 标段(包)名称: | 山东港口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14#15泊位堆场扩建工程(堆场部分)料仓施工图设计审查采购项目 |
| 控制价(元): | 244000.00 |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 2026-07-13 13:30 到 2026-07-23 13:3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异议的截止时间): | 2026-07-22 13:3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7-23 13:30 |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6-07-23 13:3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1、注册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s://srm.sd-port.com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3、业务流程操作手册:https://yghc.sd-port.com/czzn/007004/20240223/93cd43bc-3d8a-4da0-a547-847b48691795.html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1、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s://srm.sd-port.com 2、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上传响应文件”网上提交加密文件3、解密方法: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云直播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时间过后主标人公布供应商,在线远程解密。 |
| 发布媒介: | 本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e平台(https://yghc.sd-port.com/)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标段包内容描述: | 工程概况:本工程封闭料仓属于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14、#15泊位及后方储运系统流程化扩建工程的一部分,为西芒杜铁矿破碎加工项目成品堆场服务。为满足环保要求,本工程建设2条封闭料仓,封闭西芒杜铁矿破碎加工项目的4幅成品堆场。钢桁架结构封闭料仓长518m,2条料仓整体宽度253m,料仓结构北端外缘距坝基端部10m,料仓结构南端外缘距既有道路北边15.5m。为尽可能提高堆场有效堆存空间,2座仓库结构做成连跨型式,两个南北向堆场共用中间的消防通道,自西向东依次布置:封闭料仓内均采用回转半径51m、轨距12m的斗轮堆取料机(以下简称堆取料机)和皮带机等专业化设备进行铁矿石堆取料作业,堆场辅助作业采用自卸车和单斗装载机等。仓内布置1条48m宽料堆、3条43m宽料堆,料堆有效堆存长度约473m(满堂堆),堆高15m,核算堆场堆存容量约159万吨。采购范围:对料仓施工图进行设计审查,编制审查报告,满足项目获取批复文件的要求。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具有法人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等;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港航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 资格条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在本单位近6个月(2026年1月-2026年6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3.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4.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当至少具有一项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定义: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2万平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库房类设计或设计审查业绩)。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发票须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可查,且为有效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开标之日起30日前。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规模要求,可提供能体现规模的设计批复文件或审查合格书、清单、交(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证明具备相关业绩。供应商无法提供能体现规模的证明材料,则按无效进行评审。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 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