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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裕华区燃气与城市安全预警监测平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招标 裕华区燃气与城市安全预警监测平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裕华区燃气与城市安全预警监测平台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 石家庄市裕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裕数政投资审〔2025〕3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裕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裕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构建含智能可视化监测预警、城乡燃气监测服务、城市安全运行监测预警、物联网设备管理、业务管理、数据预测分析模块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城乡燃气行业监测系统、燃气安全预测及数据服务系统、城市安全运行预警监督管理系统、居民安全预警终端软件,燃气协同办公系统及配套支撑软件;为 348927户燃气用户安装智能燃气安全预警报警装置。搭建涵盖指挥应急、座席、会议系统、服务器等的指挥体系,实现 24 小时监测分析与应急指挥,提升燃气运行安全性。
2.2招标范围: 构建含智能可视化监测预警、城乡燃气监测服务、城市安全运行监测预警、物联网设备管理、业务管理、数据预测分析模块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城乡燃气行业监测系统、燃气安全预测及数据服务系统、城市安全运行预警监督管理系统、居民安全预警终端软件,燃气协同办公系统及配套支撑软件;为 348927户燃气用户安装智能燃气安全预警报警装置。搭建涵盖指挥应急、座席、会议系统、服务器等的指挥体系,实现 24 小时监测分析与应急指挥,提升燃气运行安全性。具体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3.1.2 信誉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其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查询结果以申请截止时间当日为准):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1.3 其他要求: :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比例为不低于(含)45%,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含)6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若非中小企业,可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或采用联合体内部分工方式分包给一家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拟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协议金额比例为中小企业不低于总金额的(含)45%,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中小企业分包金额的(含)60%。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在本投标人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3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07 17:00:00 至 2026-05-13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5-28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七、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是: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递交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8日8时45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上传电子版本投标文件,按要求远程CA解密,开标地点: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实现盲评。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裕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联系人:王子硕;电话:0311-86578374; 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学莹;电话:0312-5601617、18132019776;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裕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311-86578758

电子邮箱: /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裕华区燃气与城市安全预警监测平台建设项目施工 0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裕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裕翔街3号 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8号楼5层610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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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子硕
项目负责人: 王学莹
电话: 0311-86578374 项目负责人电话: 18132019776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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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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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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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如下:
裕华区燃气与城市安全预警监测平台建设项目施工施工招标文件.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