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福建厦门象屿-竞争性磋商-蔡塘安置型商品房06-10G19地块项目三合一环卫楼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厦象采招字(2026)04号 厦门象屿-竞争性磋商-蔡塘安置型商品房 06-10G19 地块项目三合一环卫楼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蔡塘安置型商品房 06-10G19 地块项目三合一环卫楼设备采购
项目编码:厦象采招字(2026)04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13万元
采购需求:蔡塘安置型商品房 06-10G19 地块项目三合一环卫楼设备采购,1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供应商必须是采购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为授权代理商的,应提供采购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扫描件。
(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三)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六)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特别提示:
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1日上午9点30分
地点: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118 号振兴大厦6楼南区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厦门建发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领事馆路 1 号厦门领事馆区大楼5楼
联系人:尹工
电话:13606922427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118 号振兴大厦6楼北区
联系人:卢清荣
电话:0592-5318486
电子邮件:62616251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