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辽中区朱家房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公告发布时间:2026-05-14 00:00:00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概况 沈阳市辽中区朱家房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22-00044 项目名称:沈阳市辽中区朱家房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一)编制《沈阳市辽中区朱家房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包含以下内容: 1.现状土地资源分析:主要包括农用地资源分析(高标准农田潜力、碎片化耕地、受污染耕地、闲置设施农用地及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分析(盘整闲置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及低效工矿用地等)、乡村整体生态保护修复(水系河道、河塘水库、林耕置换、废弃油井修复)及乡村风貌提升(人居环境提升)内容。 2.目标任务:包括整治目标任务、试点制度探索及试点特色亮点与创新等三部分,其中整治目标任务主要包括试点整体目标及具体目标任务,试点制度探索主要包括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试点特色亮点与创新主要包括说明试点与传统实施模式的差异性和特色特点,总结试点的创新举措。 3.空间格局优化:包括权属调整分析、功能分区划定及空间格局优化等三部分,其中权属调整分析主要简述整治区域内土地权属现状 ,说明整治区域内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是否涉及权属调整;功能区划定主要将试点整治区域合理划分成产业发展、农业生产、村镇建设、生态保护和村庄风貌提升等功能分区;空间格局优化主要包括整治区域空间格局优化的可行性 ,分类重点说明耕地、建设用地、生态空间等资源要素和空间布局调整腾挪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包括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资金平衡分析等内容。 5.预期效益和风险评估:包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风险评估及应对等内容。 6.实施保障:包括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制度保障及监督保障及防灾减灾等内容。 (二)其他工作 1.附件整理:包括附表、附图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内容。 2.整体成果数据入库:包括整体成果打包及数据入库两部分。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2.交付时间:2个月内提交最终成果。 3.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 4.付款方式: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提交市级审查后付合同款的50%;通过市级审查后付合同款的30%;通过省级审查后付合同款的20%。 5.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6.质保期:10年 7.成果要求: (1)成果包括:实施方案文件文本、图表、证明材料、数据库。 (2)实施方案须进行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由采购单位组织(评审费用包含在项目编制经费中,由中标单位支付)。 8.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批准为验收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4日16时20分至2026年05月2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开启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解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须自第二次报价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进行二次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进行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确认、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辽中分局 地 址: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东环街54号 联系方式:024-878834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024-27890188 邮箱地址:syszy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54000800002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金凤 电 话:13079212119 |